查小欣
「艷照門」後遺症浮面。
匪夷所思,粉絲抹黑陷害自己的偶像。
一名鍾欣桐(阿嬌)狂迷過去半年多次將阿嬌容貌貼在鹹碟的封面上,乘人不覺放入在便利店擺賣的旅遊雜誌中靠害阿嬌,幸而警方派員在目標便利店長期監視,終將疑人拘捕。
據悉有人直認「好鍾意阿嬌」,但十分不滿偶像捲入「艷照門」,可能有人因愛成恨,要玩殘偶像,阿嬌無辜成為受害人,再一次在她即將癒合的傷口上灑鹽,延續她的噩夢。
「艷照門」已發生兩年,阿嬌幸運地得到公司不離不棄,支持她再站起來,好不容易,阿嬌做代言人、首次嘗試演舞台劇、與蔡卓妍(阿Sa)開復合演唱會,終於連因「艷照門」而拿不到批文的《出水芙蓉》,壓了兩年也獲批在內地上映,公眾正開始再接受阿嬌、淡忘「艷照門」之際,卻又殺出狂迷惡搞,阿嬌勇於面對,稱願意協助警方調查。
瘋狂粉絲的行徑極端,會不惜犯險接近偶像,又或會自殘,甚至傷害偶像來表達對偶像的愛慕,可是當偶像做一些令他們失望的行為時,他們會變身恐怖分子,殺傷力可以很大,過往有不少例子,最叫人心寒的是披頭四成員約翰連儂遭狂迷槍擊枉死。
作為偶像,前呼後擁,呼風喚雨,萬千寵愛,卻要付出不少代價,其中一樣是不能犯錯,罪犯被判入獄,刑期屆滿,懲罰便完結,可以重新做人,過幾年案底撤銷,便正式洗底,可是偶像沒有這份人權,每有同類事情發生定會重提偶像犯的錯,永無機會洗底輪迴再世為人,很簡單,就以戀情為例,某藝人十年前跟阿某鬧緋聞,每次該藝人有緋聞,甚至結婚,傳媒都會再次盤點其情史,且看李嘉欣和劉嘉玲,兩人婚姻幸福,但傳媒仍不留手地提及她們過去的戀聞,所以做藝人的愛侶及其家人要有高於常人的EQ。
既知道身為藝人犯錯配額是零,就要慎行慎言,對自己及社會負責,因為藝人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公眾。但人誰無過,有時更是無辜被牽連,唯有提升EQ對被翻舊賬處之泰然,並做好自己,用行動證明今日的我已經重新振作,大家口下、手下留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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