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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大廈火警中殉職消防隊目蕭永方(小圖左)及消防員陳兆龍(小圖右)。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嘉禾大廈5級大火造成4死慘劇,死因裁判官及代表消防處的廖遠明大律師,昨日均向陪審團建議,裁定火警中4名死者死於意外,裁判官並向陪審團表示,可就證據及工作系統的不足提出建議。而廖遠明則認為事件是悲劇,又指消防設施並無問題,消防處於事後亦有改善及增加設施。
死因裁判官吳承威引導陪審團裁決時認為,4名死者包括2名殉職消防員蕭永方及陳兆龍、住客劉改女及夜總會女公關文秀�遄A均於08年8月10日當天死於意外。2名消防員的死因都是因吸入濃煙及拯救市民,而在大廈天台致死,這些事是不涉及受人控制或有意圖而導致。
女住客患心臟病 增吸濃煙傷害
而夜總會女公關文秀�鄏b嘉禾大廈閣樓新華卡拉OK夜總會12號房內,因吸入火場濃煙及廣泛燒傷致死。住客劉改女因本身患有缺血性心臟病,促增吸入火場濃煙的傷害,她在逃離嘉禾大廈火場期間,因吸入火場濃煙而死亡。
裁判官表示,此次死因研訊,是在公眾利益的大前提下,令市民對案件有更詳盡的資料,又表明研訊不是追究法律責任,並向陪審團指出,若發現證據有危害生命的事情或披露一些工作系統有不足之處,或公眾關注,他們可針對改善。
代表消防處律師:事件是悲劇
代表消防處的廖遠明大律師亦建議4名死者死於意外,廖指法醫亦表示他們是吸入濃煙致死。他強調消防設備並無不足之處,專家證實無線電通訊器沒有故障,而當時有5人收到蕭永方及陳兆龍的求救訊息,只是未能作出即時救援,指事件是一樁悲劇。
他說:「死亡只是一分鐘的事,是否聽到就可以救到他們呢?」即使無線電可以通話,亦不代表他們可以生還。廖又指,沒有一種器材的系統是完美的,即使增加消防氧氣樽的氧氣量,亦不可避免死亡。而消防處在事後亦改善及增加設施,包括將通訊器數碼化及增設小型呼吸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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