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新定義「層壓式計劃」,不論有否推銷貨品或服務,只要透過介紹新會員從中得益,便屬層壓式計劃;
2. 明知加入計劃所得利益,是完全或主要來自介紹其他新會員,而又曾誘使他人參與,便須受刑事懲處;
3. 最高罰則應由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提升至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
資料來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