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迺強
編者按:中國日報(香港版)今日發表署名文章,譯載如下:
特區政府拒絕王丹來港出席司徒華先生葬禮的決定剛剛宣佈,筆者便接到一連串媒體記者的電話索求評論。本人並非政府發言人,所以沒有資格就此項決定的考量加以解釋,而政府不必解釋此類決定的理由也是有國際慣例可循的。早前有人就一宗類似案例要求司法覆核,結果法庭確認入境事務處就此類事務擁有毋庸置疑的權力。
王丹於1998年獲准出國保外就醫之後便正式失去中國國籍,他曾於2008年向中國駐美總領事館申請中國護照但遭拒絕。他的正式身份是旅居海外的流亡犯。
允許一名被中國拒之門外的流亡犯進入香港會令特區政府非常尷尬,因為香港雖然實行「一國兩制」,但畢竟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王丹在中國任何地方都是不受歡迎的,其中當然包括香港,除非像某些異見人士臆想的香港並非中國領土,或者享有某種「次主權」,可以不理會代表國家主權的中央政府的決定任意行事。特區政府的這一決定完全符合並捍衛了「一國兩制」的原則。
雖然香港和內地並無引渡協議,但實際上雙方經常互遣逃犯。倘若中央政府要求引渡王丹,特區政府或許並無選擇,只能將王丹移交給內地當局,結果又會有人妄加猜測,指責特區政府布下圈套誘捕王丹入獄。
因此,同意王丹入境又能達到什麼目的呢?某些政客聲稱應當基於人道主義的理由來處理王丹的入境申請,但這一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王丹並非司徒華先生的直系親屬,悼念朋友並不能構成法理依據使之成為例外。
抱歉了王丹先生,你還是在台灣表達你的悲痛之情比較好,無需在香港作秀博取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