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莊
根據2011/12年度財政預算案,政府本年度的重點是應對通脹、增加土地供應和發展經濟。本文先對應對通脹的措施作出分析。
在應對通脹方面,政府的主要措施有:(一)一次性派糖,包括給用電戶1,800元電費補貼總計47億,給差餉戶1,500元為上限的寬免總計99億元,代繳公屋戶兩個月租金、房協乙類非長者戶1.33個月租金總計19億元,綜援戶、高齡津貼者、傷殘津貼者「出雙糧」總計19億元。此類派糖金額高達184億元。
(二)各納稅個人供養父母、祖父母、子女各項免稅額增兩成。是項措施將使政府財政收入減少12.2億元。
(三)發行50-100億港元供零售的通脹掛u債券(ibond)。
上述多項措施中,發行ibond不能算是應對通脹措施。因為低收入群體沒有餘錢買,中產人士有儲蓄買,但如按政府估計4.5%的通脹率,雖比一般債券的利息為高,但卻低於高息貨幣和有升值預期的貨幣的回報。而且數額不大,其他高收入群體也可以認購作為分散風險的投資。對最受通脹之苦的弱勢群體而言,可以說毫無得益。
當然,派糖措施是有效的。雖然全社會大致都可以得益,但向低收入、無收入的弱勢群體傾斜,其金額高達180多億元,加上其他關顧民生的扶貧措施,對紓緩通脹壓力、緩和貧富懸殊應當說是有作用的。
但如將該措施視為一次性措施,似乎名不符實。2007-08年度的白色預算案就有「一次過回饋措施」,2008-09年度的棕色預算案也有「額外津貼」、「代繳租金」、「電費補貼」事項,2009-10年度的黃色預算案也稱「寬免措施」為一次過,2010-11年度的綠色預算案也有一系列一次過的「紓緩措施」。雖然個別內容和具體金額與本年度藍色預算案並不完全相同,但有些內容是一樣的。對連續五年需要的紓困措施,對不論是通脹,還是通縮也要花出的錢,已經成為慣例,不好再說是一次過或一次性措施了。既然有可能成為例行的措施、長遠的對策,政府應當加以研究,形成合理而適當的政策。
對繳納15%標準稅率的高收入群體,各種供養免稅額的提高是沒有意義的。但對中等以下收入群體,增加免稅額可以讓他們少繳一點稅,自然有助於紓困。對不必繳稅的低收入群體,提高免稅額也是沒有意義的。
值得指出的是,香港稅基窄、稅率低。如果不計算投資收入,政府的經營收入(稅收和各種收費)基本上是抵銷不了經營開支,其差距也比較大。儘管政府運用財技,將部分投資收入列入經營收入,才彌補了經營收支的赤字。加上較為龐大的非經營收入,包括賣地和印花稅收入,才抵銷了政府開支和公共開支的可能虧損。為了增加經營收入,政府可考慮將標準稅率提高若干個百分點。這樣做無損於高收入群體的生活標準,但卻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
對於通脹,預算案也認識到,「香港是外向型經濟,實行聯繫匯率制度,因此在控制通脹方面比較被動,不能用利率工具去調控。」但利率工具不能用,並不等於匯率工具也不能用。香港不事生產,糧食、副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要靠進口,難免發生輸入型通脹。如香港不願改變與美元的聯匯,調整匯率可能是較好的選擇,足以產生數百億、乃至上千億的應對通脹措施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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