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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聯僑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已經全面實施,目的為加強保障香港的樓宇安全及監管從業員的工作質量。然而由於屋宇署審批制度緩慢,導致個人成功註冊的數字甚少。香港建造業總工會憂慮緩慢的審批制度除了使有資歷的從業員不能從事小型工程外,香港小業主在缺乏選擇的情況下,恐怕就是安裝冷氣機支架或晾衣架等細工程,也需被迫花費不菲來聘請已註冊的大型承建商施工。工會原則上贊成引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但由於目前新計劃的推行不當,「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不單苦了業界,也苦了業主。政府對此豈能坐視不理?
目前業界已有超過一萬二千名從業員完成「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培訓課程,但卻只有約3100人申請註冊,當中成功註冊的更只有2000人,佔整體完成培訓課程的人數不足二成。根據工會了解,申請註冊與成功審批如此之低的原因在於,申請手續繁複,需要填寫的表格又多,一班「�項宋G過擔泥」的業界從業員就此望門卻步;那些成功入表的從業員又因為屋宇署遲遲未能及早發牌,故一直未能成功註冊開工。更不幸的是,由於政府的宣傳只強調「屋宇修葺必須註冊承建商」,然而事實卻是做木櫃、間隔牆、石膏板及改動室內非主力牆的工程其實是豁免於新制度之內的。然而由於政府的宣傳誤導,部分粗心大意的業主若然任何工程也要「註冊工友」施工,一來必定傷了自己荷包,二來也令工人飯碗不保。
簡化申請手續 加快處理註冊
工會在此特別憂慮的是,當新制度一旦推出,會促使無良僱主以「假自僱」形式剝削工人。工會近期發現部分僱主為了轉嫁風險,在工程完成後要求已註冊的僱員代為填報所有工程完工表格予屋宇署,此舉將意味著「註冊」僱員是以自僱身份施工,由此將會引申出一連串從業員身份、工程保險及勞工權益保障等等的勞資問題,絕對影響深遠。
故此,工會曾於2010年底召開記者會,敦促政府以一個務實、理性及符合工人與業主利益的處理手法解決以上問題,包括增撥資源,簡化申請手續,縮短補足課程輪候時間,加快處理申請註冊個案;採取「先鬆後緊」的執法程序,在法例實施的首年提供一個寬限期,只以口頭警告違規工友而不加以檢控;密切監察新制度的實施,不斷優化及更新制度,以防止無良僱主藉新制度剝削工人。
其實,小型註冊承建商制度是一項既複雜又艱巨的任務,任何新法例的實施都會碰到種種困難,需要政策制訂者在執法初期以一個寬鬆彈性的手法處理,必需慎之又慎,而切忌一成不變、墨守成規,這不禁讓筆者想起一個有關柏林圍牆的故事。話說柏林圍牆還未倒下時,一名東德的守牆衛兵因開槍殺死嘗試攀過圍牆到西德的青年而被審判。當時這名守牆衛兵自辯說只是執行上司命令。但法官卻指出,「開槍是命令,但你卻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拒絕把攀牆青年打死。這是個人最低限度的道德,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所以,當法律與良心有抵觸時,良心應該是行動的指南。特區政府在全面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同時,實在需要好好考慮如何運用這一厘米的主權,而不應以「法例規定」拒絕作出任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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