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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民冠涉專業失當出席聆訊。 香港文匯報記者聶曉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骨科及創傷科醫生張民冠被控在06年9月至08年12月期間,給一名郵政署前員工X先生不適當地簽發52張病假紙,持續放取27個月病假,涉嫌專業失當,醫委會昨就事件展開聆訊。控方專家證人質疑病人的病情是否嚴重至需長期獲批病假,批評張民冠草率處理,又指該52張病假紙當中,至少逾10張並無理據發出。醫委會將擇日繼續聆訊,屆時將傳召張民冠、病人及辯方專家證人作供。
建議X先生轉工 4月內續簽病假
醫委會對張民冠合共作出56項指控,包括52次不適當或不合理地向病人X先生簽發病假紙、病假紙上沒有列明診症及發出病假日期,及未能指出X先生是否適合上班。
醫委會指出,醫生有責任了解病人的工作性質,再決定是否批出病假,尤其是悠長病假,而張民冠曾在08年8月建議X先生轉工,但之後4個月仍繼續簽發病假。
庭上證供透露,X先生在06年4月受聘為郵政署非合約公務員,但同時亦在另一間公司任職。當他在06年9月首次到張民冠的診所求診時,向醫生表示自己是一名屠房品質監控員,同年8月2日當值期間右手肘被升降機門撞擊,經診斷後發現右手麻痺、手指乏力及頸痛。
庭上證供亦指,張民冠在08年8月之前,一直只知X先生為A僱主的僱員,其工作需要體力勞動,且醫療費用亦是由A僱主購買的保險支付。此外,X先生亦一直向張民冠表示會將病假紙交予A僱主申請病假,但實際卻是交予郵政署,該署收到大批病假紙後感不對勁,向醫委會投訴。
「網球肘」不嚴重 被批無問清楚
控方專家證人秦少陽指出,張民冠在首次為X先生簽發病假紙時,並沒有列明X先生受傷部位,只診斷為右手「過分伸直受傷」。秦少陽質疑,被升降機門撞擊造成的傷患,不至於要長期放取病假。
秦少陽又指,縱然病人後來被診斷為「網球肘」,情況亦不算嚴重,批評張民冠見到病人病情反覆,卻沒有問清楚,便輕率地簽發大量病假紙,做法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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