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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郝君兒)對於內地居民以旅遊或探親簽注來港,實際卻在港當「黑家傭」、「黑陪月」,有保險業人士指出,所有違法的活動保單都不受保,在港工作的「黑工」,理論上得不到勞工保險保障,但亦有市民「變招」轉購業主責任保險,有關保單只針對意外發生地點,不需釐清傷者與業主關係的灰色地帶,變相能保障「黑工」,但保險業人士重申,一旦被揭發「黑工」事實,保單即時失效。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聽聞過有內地「黑工」來港工作,但鮮有聽聞聘用「黑工」的僱主為有關僱員買保險,實際上保險公司不會接受違法的投保,「黑工」根本買不到勞保。
假如聘「黑工」的僱主與「黑工」有特別關係,例如是親戚,而僱主又擔心「黑工」為其工作時會發生意外,羅少雄表示,僱主可以轉而購買業主責任保,這是業主為其家居購買的第3保,只要證明有人在其單位遇意外,跌倒或受傷等,都可獲得賠償,保險公司只關心意外發生地點,一般鮮有查問業主與傷者關係。
羅少雄指業主責任保在港並不算普遍,保費多寡視乎保額,最低約1000元一年,不過,只要在索賠過程中發現受傷者屬「黑工」,違反本港法例,保險公司一定不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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