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香港發展規劃部經濟研究處高級經濟研究員王春新
當前內地企業「走出去」正進入一個新階段,「十二五」時期將逐漸進入佳境。但未來最迫切的需要,是能夠得到相對成熟和國際化的知識型服務的支援,這一點正是香港的一大獨特優勢,包括國際水準的金融服務、商業支援服務、資訊和人才服務以及專業中介服務等等。政治風險已成為內地企業赴海外投資的最大風險,香港則是內地企業借船出海、淡化政治因素的理想之地。
企業文化不同難以磨合
近年中國企業對外投資以海外併購為主,去年更佔到中國非金融類對外投資的四成以上。但由於許多對外投資的企業仍缺少應有的資訊和人才,特別是對海外政治、經濟和法律環境了解不足,也缺少國際化的人才隊伍和適應境外投資發展需要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文化,以致在併購時無法精準地把握市場脈搏和企業真正價值,在併購後又遇到企業文化不同難以磨合的問題。
香港是一個國際資訊中心,也是一個東西方文化薈萃之地,造就了許多國際視野的高端人才。近幾年內地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都十分注意發揮香港資訊和人才優勢。中國移動董事長王建宙就表示,香港具有資訊中心和金融中心的優勢,但最重要的是人才優勢,可以彌補內地人才之不足;中國移動在拓展海外業務時,也依賴香港資訊和人才的作用,如委派香港員工做海外新項目的盡職調查,到巴基斯坦等地提供諮詢等等。
內地企業在拓展國際市場的過程中,經常需要解決法律、會計、管理、工程技術、諮詢和仲裁等專業方面的問題,尤其是不少民營企業對海外法制和權利保護不了解,容易出現投資失誤甚至糾紛。就法律而言,目前世界各國的司法體系對併購活動的審批程式很不一樣,加上多數國家有反托拉斯法但法律管理重點又不盡相同,若不了解這些法律上的差別,不但併購過程會曠日持久,而且可能需要承擔高昂的法律和行政費用,甚至有可能功虧一簣。
香港是亞太區的專業服務中心,可以提供國際水準的專業服務,比如香港法律服務的優勢是熟悉歐美法制和國際慣例,且具有與外商洽談國際貿易、融資、併購和處理國際商貿糾紛的豐富經驗。香港也是亞太區最重要的銀團貸款中心,內地銀團貸款約有三成是透過香港安排的,香港律師除了為境外銀行融資方案提供法律意見外,還在內地企業發起的涉及多國法律制度的對外併購中,擔當法律橋樑角色。過去內地企業的海外併購行動,不少是由香港投資銀行或顧問公司牽線搭橋,同時提供專業支援服務,從而大大提升了項目收購的成功率。
可夥拍港企赴海外併購
內地企業防範對外投資的政治風險,一方面要參照國際通行規則。香港作為亞太區的國際投資中心,是內地企業借船出海的理想之地,因為香港企業到海外併購的政治障礙相對較少,併購成功率也相對較高;內地企業可以夥拍香港本地企業一起到海外進行收購兼併,也可在香港企業成功收購海外企業後再參股合資,甚至可由香港企業作為海外購併的開路先鋒,由內地大企業作為後盾,尋求購併海外規模更大的海外企業或項目。
為了更好地推動內地企業「走出去」,香港一方面要利用國家「十二五」規劃提供的重大機會,進一步加快發展知識型服務業,全力配合國家未來的發展需要,同時推動自身的經濟轉型,特別是加強教育和人才培養,採取措施更好地吸引全世界頂尖人才匯聚香港,進一步加大對知識服務 R&D的投入,完善金融對科技創新的服務功能;另一方面要制定促進政策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兩地在企業層面的合作,推動兩地企業結合各自優勢到海外收購兼併,更有效地拓展海外市場和開發海外資源,共同為國家新一輪的開放和發展作出貢獻。 (摘自中銀香港經濟報告,本報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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