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理 北京報道)《中國經營報》23日刊登文章稱,通過對陳光標過往捐贈進行核實後發現,其捐贈有多處含糊不清,一時間,陳光標亮麗的捐款「成績單」疑竇叢生。
多項捐贈未到位
陳光標口中的2010年捐款總額超3億元的成績單,《中國經營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些捐贈有多處含糊不清,甚至有的受捐贈單位根本不存在。陳光標曾表示,2010年1月13日通過中國人權基金會向海地災區捐款100萬元人民幣。據記者查實,中國並無「中國人權基金會」這個組織,與之名稱相近的是「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記者諮詢該基金會得知,2010年陳光標沒有通過他們向海地地震災區捐款。
此外,2010年5月,陳光標表示向江蘇光彩事業促進會捐贈1,000萬元,支持西部地區教育事業。據《中國經營報》記者從可靠途徑了解到,此筆捐款因無法開據免稅發票而全額退回。
與此同時,陳光標還聲稱向中國青年基金會捐贈800萬元。記者調查發現,「中國青年基金會」並不存在,目前只有「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中國青年就業創業基金會」,但兩家基金會都明確否認2010年曾收到過陳光標的800萬元捐贈。
而在2010年「西南抗旱」和「玉樹抗震」兩次大額的捐贈活動中,陳光標的「成績單」裡均存在將與他人聯合捐贈的錢物計算到自己名下的情況。根據成績單,陳光標在2010年的「西南抗旱」中捐贈了價值6,300萬元的錢物,其中5,300噸的礦泉水就價值1,300萬元。記者核實發現,泉水實際為他與時任北京博宥集團董事長丁書苗聯合捐贈。
借家族產業立名
在「玉樹抗震」中,陳光標的成績單顯示捐贈款物合計4,300萬元。記者調查發現,其在「玉樹抗震」中的善舉是聯合了北京博宥集團和鄂爾多斯永隆商貿公司。
文章還稱,當年陳光標衝擊慈善榜「首善」的公益項目產權卻屬陳氏家族之人,現時更產生租金回報。2007年,陳光標捐贈給家鄉兩大公益項目是其「上慈善榜」的重要事跡。然而,《中國經營報》記者通過調查發現,上述兩大公益項目的產權人皆為陳光標的弟弟陳景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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