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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倘能補交空氣質素數據,審批程序需時4個月,港珠澳大橋工程延誤時間可望大為縮短。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羅敬文) 港珠澳大橋工程的環評報告,因缺乏部分空氣質素數據,早前被高等法院指不合格,面臨推倒重來的可能。有環諮會成員證實,港府早已備存有關數據的資料,但有關資料未有一併在報告內交代,倘當局能補交有關資料,審批程序需時4個月,毋須動輒1至2年重新收集數據及審批,工程延誤時間縮短83%,亦能避免造價升30%至40%。有律師認為,港府應「兩條腿走路」,補交資料之餘,亦應尋求上訴釐清法律理據。
高等法院早前指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中,只評估大橋通車後的空氣質素,符合現行空氣質素指標,但卻沒有評估不建大橋的空氣質素,不符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要求,法官遂撤銷工程的環境許可證。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文志森表示,路政署委託的工程顧問,早已評估不建大橋的空氣質素,但卻未有寫入環評報告內。
認為指標符規定 未寫入報告內
文志森說,當局過往不少工程亦未有提交相關資料,認為只要工程未有超出現行空氣質素指標便符合規定,遂未有寫入報告中。他表示,進行全面環評需收集約1年環境資料,補做部分內容動輒1年,因當局內部備存相關數據,補交是可行及最快的解決方案,料諮詢及審批需時約4個月。他引述,早年機管局提出在屯門興建飛機燃油庫,亦被法官撤銷環境許可證,在補交相關資料後諮詢公眾,經環諮會審批,工程便順利「上馬」。
大律師籲當局「兩條腿走路」
大律師陸偉雄稱,法官撤銷工程環境許可證,是基於報告中缺乏部分空氣質素數據,政府重新向環保署補交資料是可行的做法,但因可能會被質疑有關數據未有適時更新,建議可補做近月的空氣質素數據,確保符合判詞要求。他又稱,有關判詞或影響其他基建工程,當局可考慮「兩條腿走路」,同時入稟釐清法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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