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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昨日發表《香港律師事務所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業務發展》報告。香港文匯報記者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隨著《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簽訂落實,以至前海正式步入發展階段,粵港兩地的合作發展亦邁向新里程。不過,香港律師會的調查發現,目前內地與香港的律師事務聯營配套制度鬆散,加上香港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辦處不能直接聘用內地執業律師,及「全國司法公開考試」門檻過高,嚴重窒礙雙方交流渠道。香港律師會提出7項建議(見表),要求以前海為試點,優化CEPA及協助香港律師所開拓「本地化」渠道,打造「寬頻」,協助香港業界打入珠三角市場。
76.2%企業傾向選擇港律師
在珠三角經濟結構面臨轉型的新階段,服務業成為粵港合作的重點產業,珠三角地區的法律服務需求亦會大幅擴大。香港律師會於去年委託中山大學法學院調研項目小組,就《香港律師事務所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業務發展》進行調查研究,並於昨日發表報告,並提出7項策略性發展建議。
香港律師會會長王桂壎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該報告,有76.2%珠三角受訪企業在處理香港法律事務時,傾向選擇香港的律師事務所,反映珠三角對香港法律服務的需求,故建議特區政府考慮避開法律競爭激烈的大城市,如在前海這個「特區中的特區」內「先行先試」,並全力開拓珠三角洲二線城市的法律服務業市場,以達致雙贏局面,「香港與內地的律師發展目前停滯不前,實在有『本地化』的需要,即開拓更多渠道,以助兩地律師產生更多協同效應」。
倡設「特設試」擴進入率
在「全國司法公開考試」方面,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香港參加「全國司法公開考試」人數,由05年360人報考有4人合格,發展至去年2000多人報考,反映考試是律師業務發展趨勢。不過,香港律師會副會長何君堯坦言,由04年至今,只有66名港人參加過全國司法公開考試,其中不多於15名為香港執業律師,而合格率僅10多個百分比,反映考試門檻過高,有需要設立「特設試」,擴大香港律師「進入率」,「我們並非以個人出發,反而是達致『引入來,走出去』的雙贏局面,既擴大內地同業接觸面跑向國際,以及協助香港律師融入市場」。
擴大兩地交流面及交流點
律師會又建議,特區政府積極探索兩地的聯營制度,擴大交流面及交流點,為發展開拓新階段,如香港律師行應積極提供管道,讓內地律師了解香港業務,甚至借助香港律師所開拓更多業務,穩固雙方合作基礎。律師會早前已將《香港律師事務所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業務發展》提交律政司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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