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相信全港市民仍未能忘記上年8月23日在菲律賓發生的慘劇,而其中兩名傷者易小玲和陳國柱在月前透過傳媒找筆者協助,他們十分不滿保險公司以旅遊保單內的條款拒絕作出賠償。
自此筆者才發覺原來已運作多年的旅遊保險比想像中的保障少,特別是永久傷殘的定義方面。一般的旅遊保險費用大約由20元至40元一天左右,金額的差別視乎賠償金額的多與少;但在永久傷殘保障方面則有差不多一致的標準。即由醫生判斷為永久性失去工作能力的情況才可符合永久傷殘的定義,就算評估失去5成或甚至到9成工作能力的受保人也沒有資格獲得在永久傷殘下的任何賠償!
同時保險公司透過旅行社出售旅遊保險時,一般的情況下旅行社的職員是不會詳細解釋保單的內容,尤其是參加旅行團的市民興高釆烈地報名,大家也不想詳細討論發生意外時有什麼保障的,所以就永久傷殘的定義根本就沒有人關心,因此,今次易小玲的個案帶來很大的啟發作用,警惕市民購買旅遊保險時要知悉有關的條文,今次負責易小玲保單的美亞保險公司,也因吸取是次事件的經驗後,該公司將推出保障面更闊的旅遊保險,這是筆者樂於見到的。
筆者與代表保險業的立法會議員陳健波一直努力周旋,務求為易小玲及陳國柱爭取最大的援助,最初保險公司成立50萬的基金,其中30萬以每月提取方式給易小玲,另20萬給陳國柱,保險公司一直堅持這是基金而並非賠償,因為根據保單條文他們是不用提供賠償。可是,由於易小玲的個案得到廣大市民同情,對保險公司造成莫大的壓力,加上筆者與陳議員的游說,最後能增加基金金額及一次過支付金額給兩位,可見到大家也盡了最大的誠意及努力,對香港人來說也是一個樂於見到的結果。各位讀者若有需要購買旅遊保險,請評估是否需要另買其他人身意外的保險,以免缺乏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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