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彥
前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葛輝有關「上網學習支援計劃招標」的政治指控,性質非常嚴重,涉事官員和組織,包括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民建聯。事件引起公眾關注,反對派高調處理,極力要求以特權法介入調查。然而正因指控嚴重,主觀性強卻證據單薄,公眾更應以持平態度審視各方關係,而非只因葛輝陳情激昂,便以同情心偏袒他的觀點,定性事件。區選在即,公眾更需提防政客以特權法炒作葛輝的指控,作為打擊特區政府、增加勝選機會的政治工具。
財政預算案廣派六千元後,反對派民望受挫;公民黨幕後策動司法覆核推翻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與民為敵,形勢被動。區選前夕,反對派苦於缺乏口實詰難特區政府和建制派,這時葛輝對政府的猛烈指控,如獲至寶。二十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日前便聯署致函港府及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要求當局提交十二種文件,了解情況。
葛輝為前政府要員,了解政府運用,提出如此指控,公眾並已知悉,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以表關注,無可厚非。如屬實,政府固然有違行之有效的招標程序;若有人受屈,各方亦能從中辯護,化解誤會,還各人清白。在各說各話的情況下,如果立法會貿然將事件以先入為主的態度針對某方高調處理,並不符合公正原則。
其實,葛輝未有提出有力證據證明指控成立,他至今不過提出了一分法律誓章,宣誓他向立法會提交十三頁文件的控訴,真確無訛。他又認為,除非立法會運用特權法調查事件,否則真相不會水落石出。葛輝更表明,若立法會進行聆訊,會再披露更多涉及第三者有關政治干預的機密談話內容。在未有確實證據的前提下,反對派議員處處強調依從葛輝的要求,引用特權法,無非是為葛輝提供便利,不斷製造有利環境讓葛輝在公眾面前披露更多主觀性強的片面內容,讓他說出更多聳人聽聞的指控,製造輿論,達到貶損特區政府和建制派的目的,同時增加反對派議員與特區政府對質的機會。面對嚴重指控,反對派看似維護公義,渴求真相,話裡卻句句偏袒葛輝,早為事件定性。他們動輒搬弄特權法,恃權賣權,即使指控空洞,證據單薄,仍因涉及打擊政府誠信,有利可圖,即下結論須以特權法了解真相,以此動用特權法,未免馬虎兒戲,草率魯莽。再者,事件涉及葛輝和上司謝曼怡推行計劃時可能出現的合作裂痕,如果引用特權法動用大筆公帑後,發現事件只涉葛輝和政府高層之間的私人恩怨,未免使人啼笑皆非。
假裝公義,另有所圖,正是反對派政客高調處理事件的原因。總而言之,特權法不過是反對派製造政治對立的工具。立法會引用特權法調查雷曼事件,過程漫長,耗費公帑,正顯示立法會憑特權法揭示真相的能力,不能輕信。事無大小應用特權法並炒作事件,都是立心不良的做法。只有政客才會將特權法視作「尚方寶劍」,任意宰割真理,從而混淆政治和正義的關係。面對政客恃權賣權的嘴臉,我們必須義正辭嚴地指出:特權法不是政治工具,信口雌黃亂用特權法,只顯示政客在政治利益面前不能權衡輕重的無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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