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恩柱
先從《清史稿》中抄幾句嘉慶皇帝褒揚曹錫寶的話。他說:「故御史曹錫寶,嘗劾和珅奴劉全倚勢營私,家貲豐厚。彼時和珅聲勢熏灼,舉朝無一人敢於糾劾,而錫寶獨能抗辭執奏,不愧諍臣。今和珅治罪後,並籍全家,貲產至二十餘萬。是錫寶所劾不虛,宜加優獎,以旌直言。」
由「故」字可以看出,這是一件舊事。嘉慶帝所說的御史曹錫寶,是乾隆朝的陝西道監察御史,字鴻書,一字劍亭,上海南匯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進士,入仕後在很多崗位任過職。這是一名坦率,剛直,嚴謹,盡職又盡責的好官員。他當監察御史時,見協辦大學士和珅的奴僕劉全仗勢謀利,逾制不守,論告彈劾。不想侍郎吳省欽把信息提前告訴了和珅。等到曹錫寶的奏章到了乾隆的手裡,和珅早把一切安排妥當了。自然,曹先生的控告就無憑無據了。最後,曹錫寶只能承認自己「冒昧」,又承認「杜漸防微」等語失當,請求給自己治罪。乾隆皇帝仁慈,寬恕了他的罪行,改為革職留任。
曹先生受此懲罰,真是有苦無處傾訴,但乾隆帝也有他的理由。針對曹錫寶一事,他親手寫了感想,也就是史上所說的那篇「手詔」,強調自己為政從來不去猜疑別人。如果委任群臣卻不能示人以誠,而是猜疑防範,根據子虛烏有的談論,倉促加罪別人,天下人就會十分恐懼。「錫寶未察虛實,以書生拘迂之見,託為正言陳奏。姑寬其罰,改革職留任。」從乾隆皇帝這份手詔看,曹錫寶不僅罪有應得,若不是皇恩浩蕩,結局可能比這還嚴酷。
曹錫寶彈劾和珅家奴不對嗎?乾隆說得無理嗎?都不是。原因在於:那樣一種體制,誰可以動和珅一根毫毛?只有皇帝本人有這個權力和能力。監察御史是給皇帝做事的,並不是任何人任何事都在監督之列。簡括說,皇帝的紅人是不需要你來監督的,最少你沒有能力細究一切,而只能如乾隆指責曹錫寶的那樣——未察虛實。據說乾隆皇帝晚年曾說:「各省督撫中,廉潔自愛者,諒不過十之二三」。產生這種現象,與曹錫寶們的遭際不無關係;而曹錫寶的被懲罰,則在更深層次暴露了監督者尷尬的地位。清朝之前,曾有統治者允許言官「風聞言事」,順治皇帝也指出,「即使所奏涉虛,亦不坐罪。倘知情蒙蔽,以誤國論」。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言官沒有時間和能力察糾「虛實」的不足,起到了「廣開言路」的作用,但不能根本解決監督中的問題。而且「風聞言事」,對官員之間的攻訐之風有所助力,監督力量以另一種形式遭到削弱。
專制的皇權社會不是沒有法律,有些條文比今日法條要細密、嚴厲,監督措施也伸向各個領域,官場上下,章法清晰,有條不紊。然而,執行起來卻左支右絀,七跌八撞。據《大清會典事例》、《欽定台規》等統計,科道奏疏中有關彈劾的奏摺不僅少,而且大多為「毛舉細故」的「條陳」之疏。學者王春瑜先生說,由於直言不諱、依法糾彈會招來橫禍,所以,「朝臣皆明言事為戒」。這個局面不是某個皇帝故意創造,而是體制帶來的必然結果。在極端的專制制度下,皇權愈強化,監察權則愈有名無實。皇帝的個人意志,制約著監督的效果。如果彈劾的對象是皇帝的寵臣佞幸,即使有罪,皇帝也可以對被彈劾者「釋置不問」;甚至反責彈劾者「所劾不實」、「受人請托」、「徇私報復」。康熙朝,巡撫噶禮在山西賣官鬻爵,貪賄不法,結果彈劾他的御史所言皆無據,被褫革降調,平遙民郭明奇不僅被說成誣告,而且被說成「屢坐事走京師」的逃犯,押回原籍治罪。清代官場如此局面,也可算其來有自。
清仁宗親政以後,當機立斷誅滅和珅,並籍全家,奴才劉全自然也被籍沒。面對和珅一案,嘉慶帝想到了曹御史。於是,寫了幾句讚揚的話,目的很明確,就是「以旌直言」,希望官員向曹錫寶學習。然而,深層問題不解決,學得了嗎?無非平反前朝舊的冤案,卻沒有辦法防止另外的曹御史蒙冤;除掉一個和珅,另一個和珅「傲然挺立」,再除再立,前仆後繼。仍舊是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曹錫寶自是曹錫寶,和珅自做和珅。 (識貪.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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