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陳紫茵)最低工資實施後不足3個月,有僱主涉嫌違反《僱傭條例》,單方面擅自更改僱傭合約,把有薪休息日及飯鐘變為無薪。勞聯的調查發現,逾8.2%受訪健康服務從業員在不知情下遭更改合約。勞聯批評僱主擅改合約,變相剝削僱員褔利及權益,促請勞工處嚴厲打擊蓄意逃避責任的僱主。
勞聯轄下健康服務從業員協會於今年5至7月,以問卷訪問97位從事醫療護理與安老服務行業的人士。調查發現,有19.6%受訪者表示任職機構要求重新修訂合約;有8.2%的受訪者更指於不知情下被單方面更改合約,由有薪休息日及有薪飯鐘,改作無薪,被剝削僱員應有的權益。
協會會長劉錦萍表示,最低工資實施後,僱員薪金水平普遍上升,僱員即使被單方面更改合約仍選擇忍氣吞聲,促請勞工處必須加強監管及巡查僱主單方面更改合約的舉動。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飯鐘和休息日的薪金安排應由勞資雙方共同議定,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可以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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