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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偉豪被判感化2年和接受心理治療及輔導。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30歲數學科補習男教師在九龍城一所幼稚園外遊蕩,先後2度捉著2名分別3及5歲女童的手,幸女童家傭及幼稚園職員目睹經過,即時阻止。男教師早前承認2項遊蕩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多年求偶「追女」不遂,即使有母親出手安排「相睇」,仍屢試屢敗,陷入自尊心低落的地步。被告又向受害女童致歉,指拖手只是想嘗試做父親的感覺,並非存心侵犯。裁判官錢澧遂判處男教師感化2年,須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並要支付2千元堂費。
被告鄧偉豪,昨上庭應訊時一臉純情。辯方求情時援引精神科報告,表示被告有自閉跡象,不必住院,但須接受門診治療。又表示被告小五時常遭同學欺凌嘲笑,社交能力差,多年遍覓女友而不獲。眼見連22歲的表弟也與女友結婚,並生有孩子,反觀他自己收入微薄,一事無成,更感「自己的人生充滿失敗」。被告又坦承,拖住女童的手並無任何性意圖,只想一嚐做爸爸或大哥哥的感覺,並承諾日後不會找一些與女孩接觸的工作。
被告勤力公餘兼讀大學課程
感化官報告表示,被告工作勤力,早年在快餐店上班,公餘還兼讀公開大學的學位課程。今次事件已令他深感後悔,但須有所檢點,「改善行為」(correct in proper behavior)。辯方又呈上3封被告自己、父親及妹妹的求情信。被告在信中向受害女童道歉,並承諾永不再犯。其父亦求情表示被告對家人盡心盡責,他定會督促其子接受所有心理治療及輔導。 裁判官稱案情嚴重,如非有人看顧及時介入,後果不堪設想。念及被告本身也需要幫助,遂判感化2年,10月24日再聽取進度報告。
被告為警方拘捕後,反覆唸「天下」二字,又曾於庭上直認十分喜愛小孩。案情指,本年4月18日及5月17日,被告一身綠色衫褲,在九龍城聖羅撒幼稚園外徘徊,趁接放學的菲傭事忙分心之際,捉住女童手腕,最終為學校職員發現,報告校長即時喝止,被告本欲逃跑,終為警方截捕。
案中的幼稚園在事發後已加強保安,放學時間有最少3名職員在校門照顧學童放學,家長及家庭傭工要出示識別卡核實身份,才可以接學生放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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