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熾華 香港政治經濟文化學會副理事長
政府順從民意推出遞補四方案展開諮詢,原來叫嚷「要諮詢」的政客又反對諮詢,堅持「撤回」。撤回?豈非讓反對派政客的補選「公投」鬧劇再現?豈非讓香港在不停政治爭拗和折騰中永無寧日?港人堅決不會答應!
迄今為止,反對遞補機制的23名政客並沒有提出一絲半點的建議,堵塞去年「五醜人」請辭補選的「公投」漏洞。他們對政府和市民要求立法的目的非不知也,是裝傻扮懵也;扮懵非為別也,迴避要害是也;要害者何?杜絕違憲違法之補選變相「公投」是也。政客們背後,深藏的是為明年折騰香港再行補選「公投」的禍心,不揭穿,善良的港人容易受騙上當;揭穿,魑魅魍魁全現形了也。
抗拒遞補機制為亂港反中埋伏筆
一曰指鹿為馬轉移視線。港府立遞補機制,宗旨是為阻塞議員為了政治目的、即違憲違法的「公投」。反對派一開始就深知不妙:堵塞了,請辭鬧劇不能重演,亂港反中斷了後路,「公投」、「港獨」不能再試。於是就轉移公眾目標,將此一立法好機制說成港府「剝奪選民權利」。基本法沒有規定議員辭職一定要補選。世界上實行比例代表制的國家,也是實行遞補而不補選的方法。這不存在什麼「剝奪選民權利」的問題。堵塞濫用辭職的立法漏洞,使政客不可能再剝奪選民的權利和期望,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反對派卻賊喊捉賊,把遞補機制堵截他們的「玩狣v」,顛倒是非說成是剝奪選民的選舉權。
二曰避重就輕模糊界限。眾所周知,去年公民黨和社民連搞的請辭補選鬧劇,就是為了「公投」、「起義」。請辭為了補選,補選變成「公投」,故請辭=補選=公投已成公式。今政客要求保留「補選」權,就是保留「公投」權;保留公投權,也就為「起義」、「港獨」張目,實現將香港從中國的領土主權完整分割出去,避重就輕模糊界限目的在此。
扭曲《基本法》暴露反對派偽善
三曰扭曲基本法第26條。《基本法》2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社黨和民主黨的頭面人物及其黨員、選民,從一開始就享有此種權利,不然今天也沒法在政壇上興風作浪。但問題是,有人搞變相「公投」,這是對《基本法》第26條的扭曲、背叛和蔑視。故政客名曰「捍衛」,實則藐視、拋棄,背叛了《基本法》,其險惡之心焉不可誅!
四曰斷章取義為我所用。曾幾何時,反對派政客為反對《基本法》第23條而聲嘶力竭煽動遊行;但今日卻為「捍衛」26條而大聲疾呼成為「鬥士」,這種怪現象正表明他們並非《基本法》的忠實執行者和捍衛者;他們是法為我所用,理為我所謀,情為我所重。為一黨一派一己私利,可以將《基本法》選擇性地反對和擁護,或斷章取義,或扭曲解釋,表現了號稱御用大狀這一幫人的偽善。
五曰萬變但不離其宗。反對派政客忽然「捍衛」《基本法》第26條和長期反對《基本法》第23條,使用多個手法:挑唆、動員天真的選民出來投票、遊行反對為23條立法禁止顛覆國家行為,好讓政客們搞顛覆無阻;以「捍衛」選民投票權為冠冕堂皇遮羞布,反對設遞補新機制,好替補選「公投」開綠燈、去障礙,實現將香港「獨立」出去的宗旨。
現在,政府順從民意推出遞補四方案展開諮詢,原來叫嚷「要諮詢」的政客又反對諮詢,堅持「撤回」。撤回?豈非讓反對派政客的補選「公投」鬧劇再現?豈非讓香港在不停政治爭拗和折騰中永無寧日?港人堅決不會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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