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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保障:工聯會促中暑列工傷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9-0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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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與勞工處開會後表示,於會上要求將僱員於工作期間中暑列為工傷。香港文匯報記者鄭治祖 攝

 香港夏季天氣相當炎熱,每年天文台發出酷熱天氣警告的日數越來越多,不少打工仔都要忍受烈日或悶熱,在無空調的戶外或戶內環境工作。近日再有九巴車長駕駛「熱狗巴」中暑,引起社會對打工仔酷熱天氣下工作安全的關注。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等6名代表約見勞工處副處長梁振榮,要求當局修例,將僱員於酷熱環境下工作引致中暑列為工傷。

葉偉明:中暑死勞保拒賠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昨日在會面後表示,過去兩個月至少有7宗酷熱天氣下工作中暑的個案,但由於中暑並非是法定須補償的職業病,更發現有個案,僱員在工作期間中暑死亡,保險公司拒絕按工傷支付賠償。

 他形容,這些成為報章新聞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相信有很多個案並無申報。因此,他在會上要求勞工處正視問題,並要求當局修訂相關的條例,規定僱員倘在酷熱環境下工作而引致中暑或相關併發症,應視為工傷並得到法定賠償,並將中暑列為須補償的職業病。

 葉偉明續說,除修訂條例外,處方應加強巡查及檢控,看僱主有否為僱員提供適當預防措施,例如足夠飲用水及通風設施。工聯會又建議,部分工種應於工作環境達攝氏35度時,安排員工休息,縮短僱員的工作時間。

勞處:視個別情況助跟進

 勞工處發言人回應時表示,《僱員補償條例》已訂明僱員於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包括中暑引致受傷或死亡,僱主需負起補償責任。但勞工處強調,中暑事故取決於多項因素,不能單以僱員出現相關症狀而決定。但若僱員於工作期間因中暑導致意外,並引致受傷或死亡,處方會視乎個別情況,協助雙方處理補償事宜。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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