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懷著一夜暴富、「只賺不賠」的心理,廣東佛山120多名受害者將巨款投入了一家名叫快俐達的投資諮詢公司炒外匯和黃金,沒想到一夜間被捲走了千餘萬元。佛山禪城區檢察院公布,近日禪城區法院採納檢察機關起訴的事實和罪名,以非法經營罪對快俐達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朝等4名涉案人士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囚1年6個月至3年不等,並處罰金。不過,該案的「幕後老闆」邱某、劉某、徐某等3位香港人,目前仍在逃。
涉案4人判囚 3港人在逃
檢察機關的文件顯示,2007年4月,被告人劉某朝在邱某等3人(均為香港人)的指示下,在廣州市天河區註冊成立廣州快俐達投資諮詢有限公司,並當法定代表人,由3名香港幕後老闆每月支付工資。同年11月30日,該公司又在佛山的祖廟路成立分公司,經營範圍均為投資諮詢(不含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等,劉某朝不參與具體經營管理,只以其個人名義開設多個銀行賬戶並開通網上銀行。
不過,該公司從成立開始,已對外宣稱是一家中外知名綜合性金融投資理財服務機構,可從事「理財投資計劃」,發展客戶投資買賣黃金、外匯期貨等金融產品。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被告人周某、陳某、鄭某入職該公司,後晉陞為佛山分公司業務經理,負責分公司日常的業務運作並直接發展客戶。
推「只賺不賠」計劃誘參與
2010年初,快俐達公司開始以高額利潤回報為幌子,推出了「1+2合同理財投資計劃」,即客戶出一份資金,公司出兩份資金,由公司操作炒黃金外匯期貨,若虧損則由公司負擔;若獲利,客戶和公司對分。以30天為一個合同期,之後將客戶的本金和盈利退回客戶。「只賺不賠」的幌子使投資者迅速增加,至案發時,有120多名客戶被捲走資金1,000餘萬元。
2月10日,劉某朝在深圳市羅湖區被警方抓獲。同年7月27日上午,被告人周某、陳某、鄭某自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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