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59歲清潔工突聞喪子噩耗,欲看兒子屍體又不果,前日涉嫌在屯門湖景h住所,以刀割傷警員面部致大量流血,涉案清潔工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控以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9日再訊。
被告黃貴芳,昨由警車押解上庭。他被控於上月30日,於屯門湖景h湖翠樓住所內意圖使警員高振陞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告庭上欲為事情辯解,稱自己「當時一時衝動」。
據控方案情透露,受傷警員高振陞當日與同袍接報,到湖翠樓調查一宗有人昏迷案,當到達現場單位後,證實被告兒子在屋內死亡,期間高振陞獨留在單位內看守屍體及等候黑箱車到來。被告曾要求接觸及檢查兒子屍體,但遭高拒絕,被告繼而離開單位。數小時後,被告折返,到廚房取出一把長30厘米的廚師刀藏於背後,再次提出察看兒子屍體的要求不果後,便揮刀襲擊警員高振陞,導致高嘴唇下方受傷,並出現2厘米長傷痕。
遭截停稱「佢死好過我死」
被告犯事後欲逃走,而高則按下對講機上的求救按鈕並負傷追截,與被告在走廊一度糾纏。期間被告再以手腳襲擊已受傷的警員。而被告逃到梯間時,被趕至現場的警員截停。被告當時突然向警員謂:「佢死好過我死!」其後,被告被拘捕及帶返警署調查。
被告透過律師向法庭提出對警方的投訴,聲言當日被押上警車時,一名軍裝警員用腳踢他的胸口,及後有被帶到醫院驗傷。據律師指,被告月入約6千多元,今次是衝動下做了錯事,並承諾不會騷擾在醫院留醫的警員,希望法庭准他保釋外出。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4星期,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尋找目擊證人,及翻查受傷警員的對話資料。控方以被告持刀傷警,及案件可能轉介至較高級的法院處理,案件嚴重,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期間被告不准保釋,須還柙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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