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60歲貨車司機林志發,於去年2月7日駕車載妻子到深水�鶖犮2捷苳W行人路,妻子被拋出車外死亡。林早前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判囚年半及停牌4年,昨上訴得直改判不小心駕駛罪,即時獲釋,停牌2年。
上訴庭指出,危駕定罪是依據被告的駕駛方式,並非依據後果,被告事後沒有剎車和響警號,只顯示被告在意外後未有避免意外繼續發生,並不構成危駕,定罪不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