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裕華)施政報告提出興建新居屋,定價與申請人經濟狀況掛u,介乎150萬至200萬元,價格比市價低,新居屋的建築成本,以至買家的按揭擔保均由房屋委員會承擔。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日表示,由於新居屋的賣樓收入撥歸房委會,不單不會對房委會構成財務負擔,更為房委會開拓新的收入來源。她又表示,因應新居屋計劃,房委會將會增聘人手,但人力資源不會大量膨脹,不會變成「大白象」。
出售居屋是房委會過往的主要收入來源,但居屋「貨尾」售罄後,房委會財政狀況引人關注。鄭汝樺表示,雖然新居屋計劃的建築成本將會由房委會承擔,但日後賣樓收入亦撥歸房委會所有,故不會對房委會構成財務負擔,反可為房委會帶來穩定的財政收入。
為業主提供按揭擔保
另外,房委會將為業主提供按揭擔保,令成功申請新居屋的家庭可向銀行借90%的按揭。
房屋署現時聘有8,000名員工,鄭汝樺表示,為應付新居屋計劃,署方會增聘人手,但不會令架構膨脹。對於有記者問及房委會是否高開支、低利潤的「大白象」,鄭汝樺並不同意。
根據房委會年報,2009/10年度財政盈餘為76.5億元。身為房委會委員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表示,房委會現有300億元儲備,不存在財政問題。黃國健又說,房委會興建居屋時免繳地價,故即使將來建築成本上漲,也不會導致虧損,但利潤會較微,他說:「房委會旨為解決市民置業及住屋問題,必須不計利潤展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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