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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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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透視:買家投資風險 公帑承擔?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10-14]     我要評論

 為紓解市民「買樓難」的困局,行政長官曾蔭權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興建新居屋,以「超筍」的優惠條件出售,包括售價與供款負擔能力掛u,不論樓價如何飆升,也不影響售價,在5年禁售期後轉讓,補地價水平也與市價脫u,換言之,買家可以偏低價購入單位,再在市況利好下以市價售出,即使要補地價也有可觀回報率。這規定也引來各界爭議計劃存有「雙重資助」、鼓吹「炒風」之嫌,有地產界人士更批評政策有違市場主導原則。

 新居屋政策中,買家被指可享受「雙重優惠」,除了購入時樓價與巿場脫u,定價以買家收入40%作為指標;轉售時補地價安排則以購入時的差額計算,不會隨物業升值而調整,令新居屋業主享受地價升值的全部利益。

 中原地產集團董事施永青認為,投資者應該承擔風險,才有資格賺取利潤,但新居屋計劃容許業主既可以賺取利潤,又能避免風險,而是由公帑承擔其投資風險,「這個遊戲規則放在全世界都沒有人會這樣做」。他又認為,政府的資助會令投資者產生憧憬,誤以為即使賠本亦有人「包底」。

鄭汝樺:樓價不會只升不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明白市民的憂慮,房委會將會小心研究細節,包括對現有居屋業主的公平性及社會的接受程度。她表示,以往釐定居屋政策時,以供款佔家庭入息40%作為參考指標,她認為有關計算行之有效,市民亦覺合理,因此新居屋計劃亦是以這個供款比例作為參考基礎。她指出:「無人對樓市有水晶球,樓價不會只升不跌,市民購買居屋時要視乎自己的能力。」至於轉售方案,鄭汝樺表示理解公眾對「雙重資助」的擔心,強調會有公道及透明的機制,同時亦要鼓勵夾心階層向上流動。■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寶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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