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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北角電氣道鳳姐2008年遭劫殺,赤裸伏屍廁所,警方拘捕涉案無業漢林培峰,原被裁定謀殺罪成及判囚終身;綽號「高佬」的被告不服判決而提出上訴,上訴庭判被告上訴得直,主要原因是原審法官給予陪審團指引不足,而非控方舉證的證據軟弱,故裁定將案件發還重審。
案發於2008年3月16日,任職廚師的被告林培峰因賭馬敗北,遂起歪念,先假意與電器道一鳳樓單位的譚姓鳳姐擬好肉金,抵譚住所後向對方聲稱打劫及箍頸,劫去鳳姐手機、鑽石手鏈及八達通等財物逃去,鳳姐其後被揭發赤裸伏屍廁所,事後警方憑死者的八達通卡追查到被告,並將其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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