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a CHU ■linachu88@netvigator.com
Name是姓名,名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姓名。大家都知道中文先寫姓,後寫名,而英文則多是先寫名,再寫姓。今次說一下英文姓名中姓氏和名字的各種稱謂。
Surname、Last name為姓氏
姓氏英文是surname,是家族的稱謂,所以亦叫做family name。由於英文寫法是把姓氏放在名字之後,位於整個姓名的最後位置,故此美式英語亦稱姓氏作last name(姓名的最後部分)。
在比較嚴肅和正式的場合,會用頭銜附加於姓氏上以尊稱別人,例如:
Mr. Haden, the director of the company, will give a speech soon.
公司董事海頓先生即將發表演說。
Professor Li retired from the university last year.
李教授去年從大學退休。
提及公眾人物或名人時,都會引用他們的姓氏,例如美國總統Obama(奧巴馬)、Bush(布什)、Clinton(克林頓),大文豪Shakespeare(莎士比亞)、Austen(奧斯汀),足球員Owen(奧雲)、Beckham(碧咸) 等等都是姓氏。
Forename、Given name屬名字
除了家庭姓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名字。英文寫法是把名字先寫,放在姓氏前面。美式英語稱這個名字為first name(姓名的開首部分)。名字由父母給予,故亦稱given name(授予的名字)。
許多有基督教信仰的人會把教名作為名字在日常中使用,所以名字的英文也可以是Christian name。在一些正式的文件,名字也稱為forename(前面的名字)。
親人朋友之間,在比較輕鬆的場合,又或大家非常熟悉,就會用名字稱呼,例如:
I haven't seen Sam for a long time.
我已經很久沒有見森姆了。
Maggie, would you like to join us for lunch?
瑪姬,你要不要與我們一起吃午飯?
洋人熟稔 互呼名字
英文片語「on first-name terms」或作「on a first-name basis」,就是說與某人很熟悉,關係不錯,可以用名字互相稱呼,直呼其名。
I am on first-name terms with my neighbor.
我與鄰居關係很好,可以用名字互相稱呼。
Sam and his music teacher are on a first-name basis.
森姆與他的音樂老師很要好,可以直呼其名。
有些正式文件或證件,英文姓名都會先寫姓氏,加一個逗號,再寫名字,例如:Haden, Charlie、Leung, Maggie。
中文和英文在姓氏和名字的排序上有差異,不要把first name和last name混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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