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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
一個有秩序的社會,除了依靠法律外,警務人員執法更是不可或缺的。香港七百萬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有賴一支訓練有素的警隊。每逢遇上如節日倒數、春節花市年宵,警方都會派駐人員以協助維持秩序、疏散人群,以及應付突如其來的案件如盜竊和風化案等,竭力盡心、風雨不改地服務市民。
表達意見者必須遵守法律
遺憾地,社會上仍有部分人士未有體諒警方維持法紀、除暴安良的勞苦,不時藉著示威遊行,借故發難,有組織無秩序地演變成衝擊政府總部、圍堵立法會大樓和中聯辦的行動,企圖癱瘓交通,佔據公共空間,滋擾市民,對其他設施使用者構成不便,究竟有何居心?相信部分人士是受另有居心的政棍所唆擺,他們的理智被一些極端口號所蒙騙,為虎作倀,把執法的警務人員作為宣洩心頭不滿的對象。作為理智的旁觀者,我們常常在電視新聞看到示威人士衝撞鐵馬衝擊法治、繑手築成人鏈坐在馬路妨礙警方清場、高舉紙棺木以及把溪錢或紙飛機投向群眾,造成混亂等,觸目驚心。策劃者無非是想讓充當其口舌的傳媒在翌日大肆渲染,藉此增加其曝光率和知名度以撈取政治本錢,卻毀了香港的法治和國際形象。
兩名社民連成員早前因為在港鐵活動中有計劃地搶奪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咪和向其撒溪錢而被判監兩星期。筆者認為香港是有言論自由的地方,社會尊重各界人士表達意見及集會的自由,但亦必須尊重社會其他人士享用安寧和社會秩序,表達意見者必須遵守香港法律。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五人早前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刑事毀壞等罪名,法官在一月廿日裁定五名被告表證成立。事緣五人聯同數十名「V煞」青年於政府假尖沙咀科學館舉行的立法會議席替補機制公眾諮詢會搗亂,其間,示威者強行闖入演講廳騎劫諮詢會,場館的木門及玻璃門被破壞,另有職員受傷。社民連及其分裂出來的「人民力量」以言語和肢體暴力起家,多次以暴力手段達至政治目的等下三流劣行已荼毒附和的青年支持者,同時,政棍亦放大了原來的社會矛盾和給了支持者不切實際的空頭支票,部分支持者亦以為只有透過暴力才可以解決問題,腐化社會的倫理良知。
拘捕違法人士 不能本末倒置
在科學館衝擊替補機制諮詢會判決前,「民間人權陣線」卻巧合地,以警務處曾偉雄處長上任一年為由,列出聲稱「九招」警方濫權的成績單。「民陣」「叫陣」為「長毛」等平反,有法不依,於理不合。「民陣」辯稱警方在衝擊替補機制事件發生後二十天才作拘捕行動為政治檢控,是對滋事者秋後算帳,造成白色恐怖,他們不知警方需要蒐集證據,反覆與證人錄取口供和翻看場館閉路電視,資料證據在整理後再交由律政司決定起訴與否,程序繁複以確保各方得到司法公平處理,更何況五人都選擇不自辯和不傳召證人,他們亦運用了此保障他們的司法權利,亦有如判刑後的上訴權,而非「民陣」單方面曲解的政治檢控,「民陣」亦似乎是未審先判,於理不合。
另外,「民陣」亦不滿警方在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的保安部署和警方布陣安排,認為是濫用警力。其實,作為市民,都諒解警方在保障元首級領導人貴賓的保安重要性,需要輪班以及在領導人抵�鶣e部署,再加上沿途保護和在多個地點先行進駐。「民陣」亦指出去年一整年在遊行示威中被捕人士逾四百餘人,而其中廿四人被落案起訴。「民陣」似乎忽略了在過去一年差不多每個月都有不同規模的示威遊行活動,而且每次暴力行動和挑釁都有升級之嫌,警方為了保障普羅大眾生命財產和維持社會秩序,作出合理的拘捕行動,警權合理合法,何罪之有?反之,如果任由滋事者破壞而不作逮捕,才是疏於職守。
「民陣」的指控斷章取義,毋視警方執法是履行職責所在,維持社會秩序和法紀,更何況,有投訴警察科、獨立的警監會和傳媒作制衡監察,指控簡直是危言聳聽。「民陣」為個別滋事分子辯護,縱容反社會的暴力行為,顛倒黑白,掩耳盜鈴,助紂為虐,沒有反思倒過來恃惡叫囂,硬要把警權和《公安條例》醜化成洪水猛獸。難道,「民陣」認為香港應該沒有法治、沒有秩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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