篤行
日前,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就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案件,判令香港政府上訴得直,原訟法庭的判決被推翻。《入境條例》中有關連續居港七年的外傭,不合乎「通常居港」條文並無違反《基本法》,這意味著十數萬外傭並不符合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香港人如果在現階段以為已經卸下此外傭居港包袱尚言之尚早,因為外傭申請人還可以透過向上訴庭申請再尋求上一級的終審法院受理,如理據不獲上訴庭接納,申請人更有機會再越級直接向終審法院尋求上訴審理,如獲接納,則案件有機會在終審法院開庭再審理,到時候還存在變數,除非申請人在上訴申請期限前不打算上訴,否則我們還不可以安枕。相信各位還記得港珠澳大橋案申請人朱婆婆在最後時刻受到公民黨唆使阻停工程,所以,此宗外傭居港權案件及其他類似官司如往後劇情仍有所發展,筆者絕不感到驚訝,無論如何,公民黨打著公義的旗幟,卻實質是以法律手段來分化社會和阻礙發展,香港將會成為大輸家。
該上訴裁判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竟然斷章取義,誤導大眾,繼該黨黨魁梁家傑早前的入境處「四個關卡論」後,余竟辯稱外傭即使享有居港權入境處亦只是就每個個案逐一審批,不會造成大批外傭短時間內湧港,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言論。而一直協助跟進該外傭家庭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的,正是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資深大律師李志喜。
連同外傭案及引發「雙非」嬰風波的「莊豐源案」和「吳嘉玲案」,公民黨核心成員及友好實在不遺餘力,不但充當此數宗案件的代表律師、大律師外,還有該黨的幾位立法會議員屢次在大氣電波語出驚人,無視香港的整體利益和涉嫌以玩弄法律手段陷司法制度於不義。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法律如運用得宜,則對社會有利;反之,如果被訟棍集團濫用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尤其藉著以法律用以擾亂人口政策發展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令香港成為「福利港」和「被司法覆核」,則香港的法援資源和福利遲早被透支和蠶蝕,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訟棍黨不做實事繼續禍港,選民將在九月立法會選舉以行動把公民黨逐出議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