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明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港鐵去年賺大錢,卻宣佈在今年6月起加價5.4%,消息一出,坊間批評之聲不絕於耳,工聯會及不少團體已紛紛表態,強烈求政府盡快檢討港鐵那個不合理的「可加可減」機制,我個人建議,一定要將港鐵公司盈利因素計算入港鐵加價機制內,方是較公平的做法。
港鐵主席錢果豐較早前表示,港鐵的加價幅度是按方程式計算得出,而且在營運合約寫明不可違背,故為股東利益著想,一定要按機制加價。錢主席更指,現時的「可加可減」機制屬於一種合約性安排,所以不能單方面去違背合約,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
但我認為,若港鐵在有破紀錄的147億元盈利下,仍宣佈加價5.4%,才是更不負責任的做法。港鐵近三年均是在錄得盈餘之下,調高票價,令人感到港鐵是「賺得愈多、加得愈多」,完全「賺到盡」。
據傳媒報道,在港鐵盈利逾百億盈利中,逾27億是來自鐵路車務盈利,有近八成是非鐵路盈利,意味港鐵主要收入是來自物業發展、車站商舖租金等。但現時的可加可減機制根本未有觸及這核心因素,只以「0.5×綜合物價指數變動+0.5×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 - 生產力因素 = 票價調整幅度」作為港鐵加價方程式。
人所共知,港鐵是享有地鐵上蓋的物業發展權,這解釋了為何港鐵成為全球罕有賺錢的鐵路公司,既然港鐵享有這特權,故港鐵實應將公司總盈利,作為決定是否加價的計算因素之一。
港府近年的公共交通政策全面向港鐵傾斜,甚至不惜透過重組巴士路線,迫使不少市民轉乘港鐵,在港鐵最新年報中便指出,港鐵在主要交通工具市場中的佔有率,由2010年的44.3%上升至45.4%;在過海交通工具市場佔有率中,港鐵更壓倒性上升至66.2%,故港鐵加價,市民只能肉隨砧板上。
特區政府是港鐵公司絕對大股東,持股量達76.7%,故政府有責任去維持一個合理的港鐵票價,在考慮加價時一定要顧及市民承擔能力,但在港鐵那所謂可加可減的方程式中,難以見到這重要考慮因素。故希望政府在檢討港鐵的可加可減機制時,除要以總盈利計算票價加幅外,亦應將上蓋物業收益補貼本地鐵路交通營運;計算綜合物價指數變動及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時亦要將其計算數率,由0.5下調至0.1,以減低其加幅;最後當局亦要考慮將加幅「封頂」,避免加幅無限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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