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 楊偉文
筆者6月29日發表的文章已經指出,有勞工組織著力推動「標準工時」立法,不單未能有效改善勞工的生活質素,而且會引致負面效果,他們的勞工政策和主張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其中一個最主要的負面效果是帶來僱傭狀況的不穩定,事實上,蘇偉文教授在7月6日的《從高樓價看標準工時》已經提及和解釋了,筆者只是在這基礎上作點資料的補充,讓讀者能對問題多點掌握。
「壓縮工時加最低工資」是歐洲工會的基本主張,工會認為在縮減或限制工人加班將有利創造就業機會,而透過最低工資政策可防止工資因而下降,所以在推動「壓縮工時」立法之前,必須先完成「最低工資」的保護罩立法,先後次序具有策略部署。工會的策略符合邏輯,但問題是策略能否增加就業機會。
外國的實證研究結果指出,縮短工時確實刺激就業上升,包括歐洲多個國家、美國、澳洲和日本,問題是這些研究結果的數據主要反映七十年代,但當數據延伸至九十年代,實證結果指出若小幅度降低工時可小幅度增加就業,但大幅度縮短工時會使就業減少,而無論就業增加或減少都會使企業利潤下降和總產量減少。而另一份關於瑞典的相關研究發現工時長短對就業無長期相關性關係。
縮減工時只創造更多兼職及臨時工
但我們若能再仔細一點去翻查各類研究結果,我們會發現即使所謂縮減工時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其實相當部分是「兼職」職位或短期的「臨時性」工作,歐洲、美國和亞洲等地出現同樣的趨勢。1980年代荷蘭面臨石油危機導致經濟衰退,失業率上升,政府試圖以「凍薪」配合縮減工時策略改善就業環境,但企業為降低成本壓力,改聘「兼職」吸引大量婦女流入勞動市場,造成長期就業趨勢,現荷蘭婦女佔「兼職」市場接近6成,影響「全職」職位的產生。
而且日本的研究發現企業規模越小,「非全職」職位比率增加越明顯;歐洲的研究結果也指出對於依賴家庭人手的中小企面對「最低工資」或「縮減工時」,最常見的反映是減少生產,而非增聘人手,這與工會估計以新增全職職位來填補縮短工時所創造的空缺存在一段差距。根據工業貿易署資料,香港約有30萬家中小企,佔全港就業人口 (公務員除外) 48%,大家試想想「標準工時」立法對接近一半在中小企就業的勞動人口,其僱傭情況將會產生怎樣的長期影響?或許我們真的需要在這方面進行多一些詳細的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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