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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去年曾促請馬爾代夫停止向涉及婚外情的婦女當眾施以笞刑。資料圖片
馬爾代夫一名16歲少女因與一名29歲男子發生性行為,周日被判100下笞刑,並軟禁在家8個月,男子則被判監10年。據稱,二人在首都馬累以北約200公里的拉環礁上性交,少女的家人發現後舉報。她承認跟一名成年男子發生關係。當地法律規定,由於該少女未成年,故笞刑須待她年滿18歲才執行。
裁決惹來人權組織猛烈批評,指不人道的懲罰不應該存在於民主社會,促請馬爾代夫立即停止執行笞刑,並採取行動修訂帶有歧視的法例。
聯國批保護女性不力
在馬爾代夫,村長會同時擔當地方法官的角色,向通姦婦女判以笞刑屢見不鮮。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皮拉伊去年到訪馬爾代夫期間,曾促請當局停止向涉及婚外情的婦女當眾施以笞刑。皮拉伊表示,當局在保障33萬遜尼派穆斯林的權利取得進展,但在保護女性方面仍有待改善。 ■《每日郵報》/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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