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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若在內地工作變更,須重新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隨香港與內地交流日深,港人北上工作已成趨勢,從2002年的1724萬人次,增至去年的2402萬人次,升幅39%。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定,港人到內地工作須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如變更工作須同時對就業證進行變更申請。
變更屬同機構可豁免
近日,內地推出台港澳人員就業證業務便民服務,規定因變更用人單位而申請新辦,有兩種情況可免於重新體檢:一是體檢報告出具時間尚在一年內的;二是能夠提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變更後單位與變更前單位為同一家機構,如代表處轉為公司或者公司名稱變更。
須帶齊相關證明文件
據悉,變更《台港澳人員就業證》,申請人須填寫《外國人台港澳人員就業證補發變更申請表》(原件1份,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完成後提交變更申請和變更內容的相關證明,如變更後的營業執照、申請人有效證件、合同等。此外,申請人還須提交《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原件。如需更換就業證,就業申請人須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1張,規格為2寸。 ■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若溪、實習記者 羅慧坤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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