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大概由於內地社會風氣的孝道淡薄,於是全國老齡辦公室仿效古人行「二十四孝」的格言,發布一個「新二十四孝」的行動標準。其中有「教導父母學會上網」,「支持單身父母再婚」等等。
擬訂新二十四孝的人,大概認為老年人生活無聊,所以希望為人子女的教導父母學用電腦上網。又因一般子女都會抗拒失婚父母再娶或另嫁,不願陌生人進入原有的家庭,使老年人再婚疑慮重重,害怕新伴侶不為子女接受,所以才有「支持父母再婚」這一條。
但這些規定,有無實踐可能?教父母如何上網,比如父母文化低下,要他們上網,恐怕是拉牛上樹。
這種強人行孝的規定,恐怕只能流為笑談。行孝敬老,不在於一條條規定,而是應出諸內心。子女奉養父母,應是天經地義。因為父母養育子女成人,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的付出可說是毫無保留的。父母年老力衰,子女供養父母,給予種種精神和物質的慰藉,應該說是一種回饋。
但是當今社會,愛護子女培育成材的,甚且節衣縮食,供兒女上學讀書的,對子女生活上無微不至的照顧的,可說比比皆是。虐待子女的事例當然也有,那是極個別的,往往更會成為社會新聞。
但是,不照顧父母的,只顧自己享受而不曾供養父母的,卻不是個別的事。有的還虐待雙親,自己住在樓房,把老父老母棄之豬棚。至於精神上虐待父母的新聞,也頗普遍。新二十四孝規定:「經常帶著愛人、子女回家」、「節假日盡量與父母共度」、「每周給父母打個電話」、「親自給父母做飯」、「仔細聆聽父母的往事」、「經常為父母拍照」等種種,恐怕許多人都沒有做到。
說到「打開父母的心結」、「常跟父母做交心的溝通」、「陪父母看一場老電影」、「帶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遊」,能做到的更是鳳毛麟角。
新的「二十四孝」,你能做得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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