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梁振英大宅僭建事件引發爭議,屋宇署更被指在調查過程中涉嫌「包庇權貴」。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疑時,指當局已於12月3日向業主發出勸喻信,敦促盡快拆除有關僭建物,並重申十分重視樓宇安全問題,在處理僭建物時,屋宇署一直遵從「依法辦事、一視同仁」的精神採取適當行動。
陳茂波昨日在書面回覆中指出,屋宇署11月26日到特首位於貝璐道4號的4號屋地下低層空間視察,並即時要求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提交資料,及盡快安排打開該幅外牆;於11月29日再到上址視察,確定有關樓面空間屬「須優先取締的僭建物」,
陳茂波:執法無特別安排
他強調,根據《建築物條例》,糾正違規情況有不同要求,故不同的糾正違規工程如何處理有不同規定,而屋宇署人員會繼續分析視察所得資料,與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跟進,以確立應採取的進一步執法行動,又重申屋宇署會不偏不倚地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不會因為業主的身份而有任何特別安排。
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被報章揭發麥當勞道44D號4樓的物業有僭建物,但其後獲屋宇署同意毋須拆除僭建物及還原單位,並可以「補救方案」將部分僭建物保留並建成露台。陳茂波表示,署方於2011年8月,按一貫程序向業主發出勸喻信,並於今年4月接納認可人士提交的補救工程建議書,而認可人士所提交的補救工程建議,並不涉及將所謂「花槽」改變作露台或客廳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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