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反對派一直緊咬特首梁振英的大宅僭建事件不放,但他們本身也是其身不正。其中工黨主席李卓人日前又被揭發在美孚新h的住宅單位,「內牆亂拆亂改,室內違法改建處處」,卻從未坦誠公布,瞞騙了香港市民。李卓人日前在回覆傳媒時承認,其單位內櫳確曾改建,但否認此舉違法。
李卓人身為立法會議員,家中是否有僭建屋宇署理應徹查,還社會一個公道,但李卓人在事件中故意隱瞞,倒顯出其心中有鬼。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李卓人與妻子鄧燕娥2006年12月以330萬元購買上述物業,李卓人在2008年立法會會期時也有申報有關物業,但在去年新一屆任期開始後,他卻突然沒有申報,做法令人懷疑。他自稱自住物業毋須申報,該單位亦非作投資。然而,申報物業是立法會議員的責任,而且不論是自住或投資都應全數申報,李卓人不可能不知道。況且他一直都有申報有關物業,過去他為何沒有以自住為由而不申報呢?現在故意漏報,顯然是有意為之。
為什麼李卓人今屆會期突然不申報有關物業,一個合理懷疑是近年僭建風暴愈演愈烈,多名高官、議員都捲入僭建風暴之中,如果他本身家中也有僭建,而又如實向立法會申報,記者肯定會作出調查,而只要參照單位圖則,有關僭建將無所遁形。這對於一直利用僭建事件死咬梁振英的反對派來說,無疑是重大的打擊,也令他們不能再佔據道德高地。所以,他沒有將上述物業申報,正是讓記者難以按圖索驥,是作賊心虛的表現。而且,李卓人亦已承認其單位內櫳確曾改建,根據法例只要在露台上加建固定物均屬僭建,表面證供成立,李卓人的漏報難免令人懷疑是為了隱瞞僭建。
事實上,李卓人涉及僭建事件已非首次,2011年7月,職工盟位於油麻地的頂層連天台單位,被揭發懷疑僭建了近百呎鐵皮屋,用以遮擋公用消防水泵及控制電箱,被屋宇署發出清拆令,但李卓人對此置若罔聞,至今該僭建鐵皮屋依舊原封未動,反映李卓人對於僭建物是如何珍而重之,也反映他對法律是如何不屑一顧。既有前科,現在又被揭家中有僭建,甚至故意漏報意圖欺騙立法會、欺騙公眾,試問李卓人之流還有什麼資格指責梁振英?至少梁振英事後已立即清拆僭建物及多番道歉,但李卓人等至今仍無悔意。看來,最應受彈劾的是反對派之流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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