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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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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港台公然縱容「民陣」教唆犯法 須追究責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1-08]     我要評論

黎子珍

 「民陣」副召集人韋少力昨日在港台節目上公然呼籲市民以不交稅、堵路等違法行徑去表達訴求,向政府施壓,不但違反稅務條例,令參與者隨時惹上官非,更是公然教唆犯罪,有觸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之嫌,性質極為嚴重。港台作為公營電台,不但邀請「民陣」人士在節目上自我宣傳,鼓吹激烈抗爭,更任由其在節目上公然教唆犯法而沒有阻止,事後甚至將節目原汁原味播出街,不僅違反了港台中正不偏的節目守則,甚至有協助犯罪之嫌。執法當局理應查看有關節目,追究鼓吹者的刑責,以正視聽。港台更應檢討事件,調查何以一個有犯法之嫌的節目竟然可以出街,當中是否出現甚麼問題,港台都必須向社會交待。港台管理層有責任防止港台成為鼓吹違法犯罪、衝擊法治的平台。

港台竟提供大氣電波讓「民陣」宣傳

 港台昨日邀請「民陣」副召集人韋少力上《左右紅藍綠》節目,不僅令整個節目儼然成為了「民陣」倒梁的宣傳平台,更為惡劣的是,她竟然呼籲市民參與「保衛香港自由聯盟」的所謂「不交10元稅行動」,在明年繳交2012年至2013年度預繳稅時扣起10元,以表示對政府的抗議。她還表示以不交稅、堵路等違法行徑去表達訴求都是合理的,是不同時期採用的不同手段,並期望市民認同這些手段云云。這個所謂「不交10元稅行動」最先由理大退休教授何芝君及教協理事韓連山等組成的「保衛香港自由聯盟」提出,但社會反應冷淡。現時「民陣」副召集人韋少力卻借用港台的大氣電波公然作宣傳,在性質上相當嚴重,等於以公營電台去呼籲市民不交稅,鼓吹市民堵塞交通,衝擊法治。港台竟然原原本本地播放出街,不僅僅是失職,甚至有協助犯罪之嫌。

鼓吹不交稅有教唆犯法之嫌

 交稅既是市民應盡的公民責任,也是政府推行各種社會福利的重要資源。「民陣」之流叫囂市民不交稅,與社會利益相違。而且,拖欠稅款違反稅務條例,須承擔刑事後果,若市民沒有準時交稅,先會被加徵5%附加費,再拖欠會再加徵10%,稅務局有權凍結欠稅人的銀行戶口,更有權以民事起訴追討、禁欠稅人離港等。如果市民真的聽從「民陣」呼籲不交稅,隨時會惹上官非,承擔法律後果。

 反對派指市民少交10元稅,稅局要追收的行政成本遠高於此數,所以市民不必擔心會被追究云云。這種說法極不負責任,如果稅局沒有嚴肅追究不交稅刑責,將造成極壞先例,導致大量逃稅漏稅的情況出現,影響庫房收入;但如果稅局依法追究,不少誤信反對派的市民亦會因此跌入法網,輕則損失金錢,重則前途盡毀。不論出現哪一個情況,都並非社會所樂見,「民陣」鼓吹不交稅居心險惡,更是公然教唆犯罪,可能已觸犯了「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八十九條中「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現時人證物證俱在,執法當局理應查看有關節目,追究鼓吹者的刑責,以正視聽,而港台更應檢討事件,調查何以一個有犯法之嫌的節目竟然可以出街,當中是否出現什麼問題,港台都必須向社會交待。

港台協助犯法宣傳罪加一等

 「民陣」還在港台節目上為激進衝擊法治的行徑張目。一小撮人在元旦日遊行後佔據多條行車線導致中環交通大癱瘓,社會各界予以強烈譴責,警方亦依法對其進行拘捕。本港社會一向崇尚理性非暴力,儘管對政府有不同意見,但都不認同以激烈、違法、暴力的手段去表達訴求。然而,「民陣」卻認同激烈衝擊,甚至指「堵路」都是可接受的方法,這明顯與主流民意相違,也與社會利益相違,自絕於市民。日前「民陣」召集人孔令瑜就質疑,佔據馬路的人應公開解釋清楚行動的原因及目的,否則難以令人理解。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也指,香港的遊行示威一向和平理性非暴力,不希望傳統被破壞,因此不贊成阻塞馬路。奇怪的是,現時「民陣」副召集人又表示這種做法應該鼓勵,究竟是「民陣」的立場改變了,愈發向激進靠攏,還是兩個召集人在打對台,甚或是「民陣」玩兩面三刀,因民意反彈就表示不贊同,骨子裡卻是另有打算。同時,港台邀請立場激進的人士及組織出席節目,是否在為激進抗爭造勢,這都是社會所關注的問題。

 在事件中,「民陣」鼓吹犯法、鼓吹激進抗爭固然應受批評,而作為公營電台的港台,竟然為其提供大氣電波宣傳,更是罪加一等。港台是由公帑營運的公營電台,製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節目製作人員守則》,保障節目「必須以公正不偏的態度處理」,否則等於以公帑資助部分政治勢力,不符合社會利益。港台過去節目如《頭條新聞》、《議事論事》等已屢被批評為政治立場偏頗,公器私用,現在,《左右紅藍綠》節目更變本加厲讓「民陣」公然教唆市民犯法,宣傳包圍立法會,威嚇議員,更是不可容忍。其中節目監製謝志峰應承擔責任。港台高層應嚴格落實公正不偏的節目方針,對於一些過火的節目更要嚴格把關,絕不能讓港台淪為反對派的反政府喉舌,更不能讓港台成為鼓吹違法犯罪、衝擊法治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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