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寶)居屋貨尾天頌苑部分單位早已入伙,房委會與業主一直存有管理費問題的爭拗,有業主認為,房委會應分擔這麼多年來整個屋苑的管理費,涉及款項多達7,000萬元,更表明正申請法援,入稟向房委會追討涉及兩幢短樁大廈的管理費。
短樁丟空逾10載 房委走數
1999年天頌苑開售時,大廈公契訂明房委會作為屋苑發展商,有責任為未售出的單位繳交管理費。但有業主指出,頌波閣及頌浩閣出現短樁,一直丟空,房委會10多年來從沒有交管理費。天頌苑業主莫炎熙認為,房委會身為業主,理應要繳交管理費,但一直沒有繳交,又未有任何解釋,他指業主們接觸過多名律師,均對房委會可以豁免不交管理費感到奇怪。他正準備以業主身份申請法援控告房委會,又批評房委會在官司未結束前就出售單位,對新舊買家都不公平。
房委「包底」 減訴訟風險
消息人士指,房委會會在天頌苑貨尾單位的售樓書中,表明存有管理費的爭拗,指如果引起任何法律問題或訴訟,房委會將會代表買家一力承擔。律師伍家賢表示,房委會講明承擔訴訟費,新業主將不必就買入前的管理費負責,風險可以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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