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樹根 立法會議員 東區區議員
特首在今年《施政報告》中宣布,為每區預留1億元撥款,以推展社區重點項目計劃。但網上隨即有人把該計劃與各區的地標工程對號入座,趁機大肆批評,把一些地區早前所設置的公共藝術醜化,粗暴踐踏藝術家的心血作品,如攻擊旺角區正籌備興建的「女士指環」似開蓋棺材、惡意批評深井的鵝媽媽雕塑「無鱄蚗g」等,強行把政府撥出的1億元硬說為各區興建政績工程的資金,浪費公帑。
雖然一件藝術作品「各花入各眼」,但對於各區推動公共藝術,應予積極支持,無論政府或市民,傳媒與議員,都有責任把香港構建成一個文化城市。對於市民憂慮日後庫房撥出的1億元被用作興建「大白象式」工程,可能是由於不了解詳情所致,故政府及民政事務總署實有責任向市民加強推廣。事實上,上述的所謂地標工程興建費用只不過百多萬元,例如鵝媽媽雕塑的建造費只是150萬元,與政府即將推出的每區1億元重點項目計劃規模不可同日而語。
政府願意每區撥款1億元搞重點項目,實際上是回應區議會多年來投訴撥款「唔多唔少,難有作為」的尷尬局面。自2008年以來,政府每年會撥出3億元給18區作為地區小型工程費用,只要開支不逾3千萬元,則毋須經立法會審批,以加快地區建設。但3億元除開18區,平均每區只有約1,666萬元,扣除每年恆常的地區工作如剪草、維修、保安管理費用等,每年工程費用所剩無幾。在捉襟見肘的情況下,區議會如果要做一些改善社區環境的建設,唯有量力而為,「小小地」興建一些百多萬元的地標工程去美化環境而已。
相對而言,若每區有1億元撥款,就可以利用這筆錢去進行一些較具規模的地區改善工程或有利居民的活動。就筆者所屬的東區而言,我們正構思建設海濱文化廣場,興建一座露天劇場,以解決區內表演場地不足的問題。類似這類大規模的工程單靠每年3億元的撥款肯定無法推行,若要經立法會審批的話又曠日持久,故此這1億元撥款正好大派用場。自從2個市政局解散後,不少遺留下來的地區工程都被束之高閣,各區居民都對改善當區某些設施有著強烈訴求,如何審慎運用該1億元去加速推行「急民生所急」的工作,才是各區議會的一大挑戰。
早前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亦討論了1億元社區重點項目計劃,不少反對派議員皆以陰謀論及負面角度去評價計劃,指容易導致貪污、利益輸送、欠缺諮詢、有利某派別區議員下屆連任云云,更有議員聲稱要成立一個委員會去監察區議會如何運作,極盡抹黑的能事。區議會作為民選的地方議會,區議員本身就是獲民意授權、受市民監察的代表,若要委任一個委員會反過來監督民選議會工作,不但有悖邏輯,亦有違代議政制、違反民主原則,貽笑大方。而且香港有健全的法制和ICAC,任何貪污和利益輸送等行為均為法律所不容。反對派的批評,只顯示出他們的無知和欠缺政治胸襟;而將有利地區民生的計劃政治化,並刻意設置關卡阻撓,亦非社區之福。
筆者認為,若區議會在落實有關工程前,能透過有效機制率先在區內進行適當諮詢,並在招標時做足法定程序,達到公開公平、高透明度,相信定能掃除浪費公帑的疑慮,獲得居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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