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 張小板
在「江漂死豬」事發第一周,浙江嘉興本應盡快承認,並「亡羊補牢」採取相關措施,抑制當地更多的死豬向河流擲扔並漂流至黃浦江。可我們看到的卻是,作為事發主要初始地的浙江嘉興,其監管部門答非所問、推諉塞責、避重就輕,可謂將「外交辭令」用至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