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富金融策略師 黎智凱
近年來,隨著內地全國房價不斷攀升,調控政策可謂是層出不窮。3月份的「新國五條」中獲益部分20%徵稅的條款;為抑制房價,北京4月份以來甚至對開發商申請期房和現房銷售價格出現上漲的一律不批銷售證。總而言之,國家採取稅收、限購、限價等多種手段,用盡各種辦法擠房地產泡沫,但並未取到良好的效果,有些城市房價甚至出現加速上漲的現象。
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了年內將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進一步明確,今年會有具體動作。對於這個政策信號,筆者預期,年內將有會更多的城市開始試點。
在筆者看來,房產稅擴大到哪個城市需要參考兩點:一是房價漲幅是否過快,二是徵收房產稅的條件是否具備。房產稅徵收對象應該定位在大戶型、多套房和別墅類住房上,大多數普通百姓不能成為房產稅徵收的對象。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價或出租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2011年1月,內地樓市持續升溫,中央在推出多項調控政策後,同時推出房產稅政策,即開始對個人保有房產徵稅。上海、重慶成為首批試點城市。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無論從完善稅制的角度,還是促進房地產價格穩定的角度,開徵房產稅都是大勢所趨。
在中國內地,投資者手中大量空置房的存在,實際是對社會資源的過度佔用。因此,對多佔社會資源者徵稅是合理的。在重慶的房產稅方案中,最大的問題在於高檔房的界定。而上海的方案只針對新增房地產,這就意味著存量不咎,以往擁有數套房產的人將成為最大的受益者。而對新的購房人而言,無疑是加重了負擔,會造成明顯的不公。
房產稅的開徵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一方面有助於抑制房地產的投機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穩定收入,某種程度上還可以減少地王出現的概率。筆者認為,這次房產稅試點擴圍,應該總結上海、重慶試點的經驗教訓,既然房產稅試點推出的目的是遏制樓市投機投資性需求,如果背離了這個目的,就沒有推出的必要性。特別是在當下中國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情況下,任何增稅的政策都是不好的選擇。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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