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毅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佔領中環」人士是有著合法的康莊大道不走,偏要走違法的邪路,如何能稱之為「公利」、「公義」?鼓吹以違法極端的「佔中」手段來爭取普選,社會將永無寧日,陷入長期動盪不安,正常秩序難以維持。追求「公利」、「公義」並無問題,但若以「佔領中環」和「商討日」這種反民主、犯法的方式追求,則與目的南轅北轍,最終適得其反。
「佔中」行動發起人強調以公民抗命的方式爭取民主,早前在協恩中學的講座提及因為「公利」、「公義」而值得違法,之前更在某報章中運用行政學上「合乎比例原則」來補充闡述其有關道德問題,增加其立論基礎。但事實上,這只是混淆市民大眾視聽的伎倆,本末倒置。一個法律學者尋求法理立論基礎無可厚非,但法律作為道德的底線,「佔中」行動連最基本的道德,即法律都遵守不了,更談何比法律更為廣義的道德?「佔中」人士是有著合法的康莊大道不走,偏要走違法的邪路,如何能稱之為「公利」、「公義」?
以「私利」劫持「公利」
「佔中」發起人指「佔中」雖然是犯法,但不同於「打劫金行」,並揚言「公民抗命屬於公義就不可能不犯法」。為「佔中」爭取所闡述的立論,其學者打出了「公利」「公義」口號。但是民主普選的議題並無違背「公利」、「公義」,何以要用違法方式去追求?對《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規定的政改「五步曲」視而不見,硬說特區政府漠視普選訴求,所以要以「佔中」這種極端的方式進行,這就是所謂的「公利」、「公義」?中央已多次強調,支持2017年香港達到普選,而普選方案的制訂則交給港人手中,僅要求合法,難道這條件也過分?如此看來,「佔中」人士是有著合法的莊康大道不走,偏要走違法的邪路,如何能稱之為「公利」、「公義」?
此外,以「公利」、「公義」作為旗號而搞的「商討日」,得出所謂「真普選」方案,然後進行投票。得票最多的方案就成為最終立場,即使在最終方案也不用過半數通過,因為只要方案是最多人支持即可。這樣的「商討日」得出的普選方案,是真正的以少數人騎劫多數人意志,是真正的小圈子選舉。這樣的「商討日」,只能說保護的是個別人士的「私利」。不僅「商討日」是少數人騎劫多數人意志,若加上違法激進的「佔中」方式,更是以「私利」劫持「公利」。「佔中」發起人已經公開承認,「佔領中環」就是以商業利益作為賭注,目的要癱瘓特區的管治和特區政府的運作。一個為謀「私利」、違法的反民主活動,要損害以幾代香港人辛苦拚搏而來的國際金融中心作為代價,其後果可想而知。
「佔中」將令香港永無寧日
對「公利」、「公義」的追求,是推進民主前進的動力之一,每個國家或者地區都有其獨特的民主推行方式。對於「公利」、「公義」的追求是永無止境的,就算在成熟的民主國家,也會看到違反「公利」、「公義」的事件發生。對於自己認為不「公利」、不「公義」的問題,就要以違法極端的手段來推翻,那麼社會就會永無寧日,將會陷入長期動盪不安,正常秩序難以維持。追求「公利」、「公義」並無問題,但若以「佔領中環」和「商討日」這種反民主、犯法的方式追求,則與目的南轅北轍,最終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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