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幼岐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印尼峇里出席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前一天(10月6日),會見了行政長官梁振英。梁振英向習主席匯報了香港近期的經濟和民生,習主席肯定了梁振英領導下特區政府的施政成績。他們也談及香港未來的政改,推進民主及2017年的行政長官普選的問題。這無疑是香港的大事。
就當前的政改問題,習近平表示,香港政制發展,必須按照《基本法》規定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用通俗一些的說法形容,這不但是不可動搖的原則,也是「底線」或「紅線」,也可以說是「框架」,在其之內,所有的細節均可以商討,讓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既順利又完美。至於超越「底線」或在「框架」之外的種種「花招、奇招」,例如「公民提名」、「真普選」等,均不適宜,甚至有「亂港」、「禍港」之嫌,堪稱是「別有用心」,其中有少數提出「高見」者,很可能「居心險惡」,說不定是「洋大人」的代言人。既然夏千福和施維爾已代表美、英政府赤膊上陣,干預香港政事,他們在香港找幾個代言人或馬前卒,也絕不是什麼出奇的事。
習近平談香港政改,必須按照《基本法》規定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實在是非常簡潔和十分明白,不必是律師、學者或專家,對習主席的話或《基本法》的規定,例如第四十五條如何選舉產生行政長官的辦法,普通人也是極易看懂和理解的。
舉例說,《基本法》規定普選行政長官是目標,其進程要根據「實際情況」,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要經由提名委員會的提名。這本來是合情合理的規定,香港選舉行政長官時,理應依法照此辦理。況且,香港是法治地區,選舉行政長官更加要講法治,豈容一小撮目的是「亂港」的反對派人士為所欲為?
再深入一些說,《基本法》規定,選舉行政長官設有一個提名委員會,但有人就不願意守法,硬是要提出什麼「公民提名」,企圖取代或架空提名委員會。這樣的「高見」,明顯不符《基本法》,不要說中央不會同意,廣大香港市民也不會同意。
近一時期,關於政改問題,香港有很多「雜音」。有人為了「亂港」,什麼「花招」都會使出來,說不定有人是按照「洋大人」的指揮辦事。如今,國家主席習近平已作了表態,為政改「一錘定音」,香港的政改方向,尤其是2017年的行政長官普選,應已是十分明確,那就是:必須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從今以後,希望某些人不要再「扮天真」和「搞搞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