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賢 立法會議員
由於政府認為舊區重建、更改土地用途等土地供應方法,並不能提供充裕的土地讓政府大刀闊斧去發展,因此政府往往將發展基建的目光轉移到填海造地、發展新界市鎮附近的鄉郊地區。這樣的結果是,無論漁民或農民的生計,甚至整個香港的漁農業都受到威脅。漁農界並非要將所有有利於香港發展且有急切需要的項目都推倒,但是,政府絕對有必要重新檢視賠償機制,以及推出長遠的漁農業發展政策,否則香港的經濟、民生與漁農業難以持續平衡發展。
政府應該明白,填海同發展鄉郊用地,漁農民都是重要的持份者,更係發展的受害者。因為他們歷代以來靠地、靠海維生,以漁農業維持一家生計,所以在漁農民心目中,政府的發展同外來入侵無分別。即使政府有「大道理」向市民解釋發展計劃的重要性,但不表示當地的市民,包括漁民、農民願意接受,賠償亦不是政府的恩賜。所以如果發展必須上馬,一個既能維持漁農民尊嚴、根據實際損失所作的合理賠償,必不可少。為何要強調這一點?政府是否無做?有!例如甚麼漁民特惠津貼、收回及清理土地的特惠津貼等等,我們也耳熟能詳,但問題是做得不夠好!
例如︰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已經上馬近兩年的時間,漁民的生計飽受影響。長達兩年仍未有一個仙的賠償落袋,叫漁民如何是好?亦有搖櫓作業的漁民反映,填海發展迪士尼樂園時,僅獲幾百元的特惠津貼。但政府辦理特惠津貼,又說要維持公正性,手續繁複,派籌、登記最少阻漁民三日生計,幾百蚊的特惠津貼不僅補償不了失去漁場所造成的損失,就連三日生計都不夠;又例如,政府為受新界東北發展影響的住戶提供60萬元的特設現金津貼,原意是為受清理土地影響的住戶,用於支付重建平房的建築費用,但以現今的生活水平計算,沒有100萬至120萬根本不夠重置一間農用建築物,難道政府覺得農民要搬屋都不夠慘情,還要補貼政府幾十萬去幫補城市發展?希望政府能夠對漁農民因城市發展而帶來的損失和復業的需要,作出更詳細深入的研究,制訂合適的賠償機制,讓漁農民能夠得到合理的賠償。
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發展的同時應採用「社區共管」的思維。其實農田水利除了是重要的基建外,綠色生活也是保育的目標。政府應在新發展區,甚至在整個香港的發展藍圖中,作好完善的農業規劃。例如︰撥地建立綜合農業村同漁農業研究中心,重組凌亂分散的農業,減少發展基建對漁農民的影響;應積極考慮漁農界提出的賠償方案,達致城市發展與漁農界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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