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反對派引用特權法向政府索取免費電視發牌相關文件的議案,因不能在功能組別取得過半數支持,昨日已經在立法會被否決。反對派的動議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是企圖通過這個事件,衝擊基本法規定的香港的管治制度。在基本法之下,行政機關負責決策和施政工作,決策的過程以及有關文件必須保密。立法會沒有權力干預特區政府行政機關依法施政,或者更改行政機關的決定,更加沒有權力打破行政機關在發出電視台牌照和重要的商業招標的保密運作。如果一旦打破了行政機關這個運作的機制,就會使得行政機關陷入癱瘓,失去公信力,也失去權威性,令到香港陷入無法管治的地步。反對派的動機就是要在香港製造混亂,要搞亂香港的管治機制,然後在2017年亂中奪權。
商經局局長蘇錦樑在總結辯論時表示,行會已經在制度容許的範圍內,盡量解釋發牌的決定,而若立法會通過議案,會損害行會保密制。他又指出,修訂案表面上豁免部分文件,但其實因大多數文件已提交行會,修訂案只能提供零碎資料,對各方都不公平。
行會保密制絕對不是黑箱作業
所有西方國家的內閣和政府,開會作出決策的時候,所有參與者的發言和所參閱過的文件,都要作出保密。因為這牽涉到許多國家的重大的利益,牽涉到公眾的利益,也牽涉到參與發牌或者投標的公司和企業的商業利益和機密,一旦洩露,就會對全局造成傷害。眾所周知,許多虎視眈眈的國家,都千方百計用監聽的手段,甚至用黑客入侵互聯網電腦、平板電腦的手段,偷竊內閣的機密。有一些商業公司為了取得專營權、牌照、商業投標,千方百計打聽和盜竊政府的機密文件,甚至不惜使用賄賂和美人計,向參加會議的成員套取機密,以不公道的手法壓倒對手,取得巨額的利益。
所以,所有國家和政府都定有決策機關的保密條款和法例。任何人違法,都會受到法律的追究。這絕對不是黑箱作業。香港行政會議的保密制度,在港英年代早已存在,一百多年來,從來也沒有人聽說過港英管治時期,申請電視牌照或者投標失敗了,會通過立法局的手段,向港英政府索取機密文件,推翻港英政府的決定。在港英年代,港督會同行政局,作出了決定,就不會被推翻,也不可以上訴。基本法維持香港的制度不變,保留了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作出重大決策和保密的制度,目的是維持香港原有的行政機關的決策體制,維持香港的繁榮穩定。
反對派企圖推翻政府有效管治
反對派這一次借口電視發牌問題,是蓄意無事生非,企圖全盤推翻特區政府的有效管治的機制。特區政府已經解釋了香港電視沒有取得牌照的八大原因,理據已經非常清晰。但是反對派說,他們需要更詳細的評分資料(根本就沒有細項的評分表格),要更詳細的理由,要參閱所有秘密文件,要傳召有關的決策者進行調查。其實是,特區政府怎樣擺出理由,他們都不會滿意,他們要的就是審查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的決定的權力,就是要把立法會凌駕在行政機關的上面,造成先例,把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變成了立法會的下屬。這完全是和基本法所規定的權力分配制度背道而馳的。如果他們的意圖得逞,香港的行政機構的權力就癱瘓了,什麼事情都決定不了,每一個決定都要進行審查,每一個決定都要推翻,這麼一來,政府的權威掃地,作出什麼決定,說什麼事情,都不算數,還有什麼投資者願意向特區政府的行政機關申請發牌或者參與投標?香港的營商環境立即遭到徹底的破壞。
豈可脅迫政府交出商業秘密
更嚴重的是,他們更加要索取其他參與者申請牌照的所有評分和商業秘密,在立法會進行公開聆訊,所有的財政和技術機密都公開,這完全是違反了世界上的發放牌照和商業圖表的規定。每一個投資者今後再沒有商業機密可言。任何失敗者,得不到牌照,或者投標落選了,只要反對派組織一群人,包圍立法會,加上媒體起哄,就可以迫使政府交出所有競爭對手的商業秘密,那豈不是破壞了香港一百多年來建立的公平競爭的環境和良好的聲譽,香港不再是香港。古今中外,從來都沒有一個政府或內閣,會這麼不計後果,屈從於個別議員和反對派的政治壓力和威嚇,交出政府和內閣的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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