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反對派政客近日忙於為解「公民提名」的困局出謀劃策,宣稱如果不能突破《基本法》的規定,索性要把普選行政長官「拉倒」。說明「公民提名」陷入劣勢,反對派不惜鋌而走險,採取反憲制、反民主的暴力手段,搞亂行政長官選舉的政改諮詢工作,香港普選的機會可能會被扼殺在反對派手中。
激進反對派除了提出「公民提名」方案,挑戰基本法,如今又製造新難題,提出要改變立法會的選舉方法。公民黨陳家洛提出:立法會的選舉模式也要作出改變,將所有議席列作全港單一大選區,並以比例代表制產生,以容納不同政黨、商界等,但同時設一個當選門檻,如3%至5%,令當選者有一定的認受性云云。在這以前,「真普聯」搶先就立法會選舉提出一大堆建議:包括2016年取消功能界別、實行部分議席單議席單票的混合制投票模式等,令政改討論更趨混亂。
橫生枝節讓政改諮詢更加困難
反對派的連串動作,無非是擾亂按照《基本法》的框架討論政改問題,挑戰《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分散港人注意力,擺脫他們提出「公民提名」受到港人冷落的窘境,並且橫生枝節,讓政改諮詢工作更加混亂和困難。
人大常委會的決議規定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後,才可以於2020年普選立法會全部議席,2016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不需要作出巨大的改變。因此,不需要新增10個議席,取消「超級議席」的建議也太過輕率,要求2016年取消分組點票更不可行,其實該項規則由立法會議員提出,意在保留少數派議員反對的權利。許多人都感覺到,反對派現在轉移視線,提出新的條件,無非是製造一些社會難題,增加討價還價的籌碼。如果「公民提名」不能列入特區政府的政改方案之中,反對派希望透過改變在2016年的選舉規定,讓他們佔更大便宜,獲得更多議席。
顛覆政改法律框架後患無窮
這個如意算盤不可能打得響。中央政府的立場已經很明確,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的決定處理政改問題的立場堅定不移。反對派的干擾和突襲,不可能改變中央的立場。如果誰人夠惡,就可以顛覆原來的法制和程序,必然立下極壞先例,後患無窮,以後就沒有法治可言。任何政治制度的改變,都必須按照憲制進行,不能隨便衝破。為了「一國兩制」事業,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中央政府絕對不會讓2016年立法會選舉辦法的改變優先於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改變。
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改變,本來已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香港各界要取得共識,需要認真理解《基本法》,求同存異,互相妥協,才可能取得成功。
如果現在就提早改變立法會的選舉辦法,甚至提出全香港一個選區的選舉方式,明顯是要衝擊行政長官選舉的討論,企圖造成政黨執政的形勢,架空行政長官的權力,使香港原有的政治運作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兩種選舉辦法一起改變,不可以預知的衝擊因素更多,隨時會給香港帶來極大的風險和混亂。這種冒險行為,罔顧七百萬人利益,只顧及一小撮政客的利益,完全不可取。任何事情總有先後緩急,應小局服從大局,不能本末倒置,更不能倒行逆施。
《基本法》45條已經定下行政長官選舉的機制,這種機制繼承了香港原來的運作方式,是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的科學處理,保障了七百萬人的利益,有利保持香港的長期穩定。這是廣大港人心血的結晶,怎麼能夠讓幾個政客一時心血來潮,胡亂提出一個意見就推翻憲制的文件!
借選舉破壞兩地關係
香港的法律地位,是中央政府轄下的一個行政區,香港的所有行政權力、立法權力、司法權力,都是由中央通過《基本法》授予的,《基本法》規定了行政主導,任何人也不可能作出改變,更不可能製造藉口,改成「英式」的議會內閣制,議會高於行政機關,這是完全違反香港的法律地位,違反《基本法》。反對派有一些人言必稱國際標準,說到底,他們心目中香港就是一個國家,他們企圖通過選舉將香港和內地隔離開來,與中央政府分割,成為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香港的行政長官甚至可以和中央政府對抗。如今,反對派已把這種理論宣之於口,可說圖窮匕現。反對派實行一步登天的策略,企圖「一拍兩散」,這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