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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強調提委會是獨一無二的提名機構,並無第二、第三的提名途徑。莫雪芝 攝
「公提」「黨提」違基本法 組成兼顧各界利益均衡參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首階段政改諮詢將於後日結束。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強調,根據基本法規定,提名委員會是獨一無二的提名機構,並無第二、第三的提名途徑,故所謂「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及「三軌制」均難以滿足基本法的要求。她又不點名反駁大律師公會日前稱提委會不一定要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組成的說法,強調提委會參照選委會組成,符合兼顧各階層利益,確保均衡參與的大原則。
林鄭月娥昨日在出席香港潮屬社團總會政改諮詢會時表示,為期5個月的諮詢進入最後數日,令她感受最深是「政改三人組」近月馬不停蹄,出席超過190場諮詢會,感到絕大部分市民均非常渴望在2017年可以普選特首,與以往只能在電視機觀看候選人辯論不同。
她形容目前是「歷史性時刻」,因為要將選舉特首的權力交付全港合資格選民,所以她懷着沉重的心情:倘政改未能成功,就會令市民的期望落空,但要獲得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通過政改,難度非常高。
不考慮中央角度難接受
林鄭月娥強調,本港並非獨立政治實體,故中央在本港政制設計及落實中,具有憲制上的重要權責和角色,因為中央是透過基本法賦予本港權力,「如果唔考慮中央角度,恐怕係難以接受」;同時特首須符合「愛國愛港」要求,她相信提委會及全港市民「心中有把尺」作判斷。
她重申,特首普選方案必須符合法律、政治及實際操作三層面,在法律層面上,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除提委會外,沒有將提名權給予社會上其他方法,故「公提」、「黨提」、「三軌制」提名方案等,均難以滿足基本法的要求,「提委會是獨一無二,並無第二、第三的提名途徑。」
提委會不可淪橡皮圖章
被問及18名學者提出將「公民推薦」列為法定程序的建議,林鄭月娥強調,任何建議均不可令提委會淪為橡皮圖章,而從提委會權力有否被削弱的角度看,該方案「似乎無違反基本法」,但不等於政府接受了該方案,還需再作研究討論。
大律師公會日前提出政改建議,稱2007年人大決定指出的「可參照」,不等於「須參照」,林鄭月娥不點名反駁指,選委會由四大界別組成,下有38個界別分組,具有廣泛代表性,故提委會的組成須參照、參考選委會,由四大界別組成,從而達致均衡參與。
她強調,提委會組成不能「側埋一面」,忽略某些階層,以免對本港資本主義制度造成影響,而何謂「民主程序」是政改諮詢的重要議題,社會可繼續討論。
候選人數 「政府心中有譜」
對於公會稱不應為特首候選人數設限,林鄭月娥反駁指,2007年人大決定已指出,要提名「若干名」候選人,故政府在是次政改諮詢中就問及「若干名」是指多少人,「政府心中亦有個譜模」。
林鄭月娥強調,在首階段諮詢結束後,政府會如實反映和歸納諮詢意見,由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予人大,在人大同意修改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後,便會提出方案作第二輪諮詢,相信屆時會比第一輪更熱鬧和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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