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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劉淑儀提醒所有非本地生在留港工作時,要自己查清楚簽注問題。資料圖片
老闆僱員均「法盲」不知辦IANG 葉太倡非港生要先查清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畢業後投入職場對不少人而言都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原來對非本地生而言,畢業後留港搵工或有機會誤踏法律禁區。有投身小公司的內地生,因僱主僱員均不熟相關規定,在畢業後約1個多月的過渡期間,誤以學生簽注開始工作,變相成為「黑工」。事件1年後被入境處發現,結果該位內地生前後花了4個月處理,其間又因簽注過期無法工作,又擔心因而入罪留案底,不知自己應該去或留,坦言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財務壓力。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無知不是犯罪理由,建議非本地生工作前要先查清楚簽注問題。
內地生黃同學(化名)早前於網上論壇就簽注問題求助。黃同學表示,自己2012年畢業,由學校統一申請學生簽注延期3個月,至10月才到期。其後再經學校統一申請第一年IANG(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簽注,獲批准逗留至去年9月底。
不過,黃同學於8月時就已找到工作,並隨即簽了合約;至去年9月初續簽IANG時,被入境處從其工作合約上發現,他在2012年8月至9月間曾以學生簽注工作,黃同學當下才意識到自己原來曾做了「黑工」。黃同學坦承,事件是自己疏忽,「因為大家也都在找工作而且都被聘用了,所以沒多想。」
被邀「飲咖啡」 才知事態嚴重
黃同學及其公司一開始均以為只是小事一樁,到後來處理了兩個月還未能續簽注時,並被邀請回去錄口供後,才意識到事態嚴重。
黃同學指,自己後來也因簽注過期而沒有再上班,坦言當時有着「巨大的精神和財務壓力」,身邊的同事甚至勸他離開從此不要回港,「據同事所說,就算是守行為,也要留案底的,這樣對入境處批我IANG簽注將非常不利,而且他們覺得就目前的形勢,批我簽注的可能性非常低,到最後很有可能不批簽注還留案底,就非常不值,以後出國,或拿工作簽注都非常麻煩,不如現在一走了之。」
直轉成IANG 避法律問題
去年10月初已開始逾期逗留的他,最終決定留港等待消息,幸好最後沒有被起訴,至今年1月底終於得以續簽IANG。黃同學將自己的經歷放上論壇,希望提醒其他非本地生要小心法律問題,並提出了多點建議,包括不要申請3個月的學生簽注延期,而是直接轉成IANG,這樣8月份開始工作就不會有法律問題。
不少內地生都留言表示驚訝,也有人表示會好好記錄,指事件「很有借鑑意義」,也有人同情黃同學遭遇指「感覺法律真的很冷漠,明明沒有甚麼主觀錯誤」。
其實,類似的例子並不罕見,黃同學表示,身邊有很多同學都曾於學生簽注延期的過渡時間開始工作,但因為曾「跳槽」,拿着新公司的合約和證明信去申請IANG延期,所以沒有被發現。另外有些同學則是因為所屬公司熟悉相關規定,重新簽了一份IANG簽注生效後的僱傭合約,得以避開問題。
葉太:雖無心之失 仍屬違法
曾任入境處長和保安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則表示,雖然理解該位學生是無心之失,但他的確違反了居留條件。她表示,在法治社會,無知不是犯罪的理由,而相關的簽注規定亦清清楚楚,提醒所有非本地生在留港工作時,要自己查清楚簽注問題。
入境處則表示,根據《入境條例》,給予某人以學生身份在香港入境的准許,該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任何獲准以學生身份逗留香港的人士從事未經入境處處長許可的工作、或開辦或參與未經許可的業務,即屬違反對其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入獄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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