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赤琰 前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系主任
國務院發表總結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白皮書,反對派便發動輿論攻勢,刻意歪曲白皮書,甚至無中生有,說基本法被白皮書取代了。至於如何取代,卻不需要邏輯,更不去證明基本法哪一條被取代。事實上,白皮書並沒有取代或架空基本法。早於中英談判時,香港只能由中央授權的政治定位便已確立,司法機構也是「治港者」一部分,如果不和行政立法機構與國家意識形態保持一致,三權政治立場各走極端,互不配合,便大亂了。白皮書有關「一國兩制」的總結,哪一點有錯?一些人對白皮書指鹿為馬,真是可悲!
白皮書發表後,港人的反應莫衷一是。贊成者謂香港回歸17年取得不少成就,也有不少需要檢討的地方,中央政府在此時來一個「說白」,正合其時。而反對者卻大有意見,基本上還是一貫的看法,認為中央不斷在收緊特區政府的管治權。為了要爭論這點,反對派在白皮書上大做文章。總括反對派的論點,本文提出以下討論:
第一,白皮書不是憲法條文,無可能取代或架空基本法。
反對派發動輿論攻勢,甚至發動群眾上街遊行抗議,就是刻意去歪曲白皮書,甚至無中生有,說基本法被白皮書取代了,至於如何取代,卻不必要甚麼邏輯,更不去證明基本法哪一條被取代。試想發布白皮書的是國務院的新聞辦公室,要立要廢基本法是人大的職權,國務院負責行政工作,人大負責立法工作,行政權去廢掉立法權,人大去了哪裡?這種指鹿為馬的行為竟是出自香港法律界、新聞界、政界,甚至還有學界,真是可悲!
第二,白皮書說明香港特區的管治權來自中央的授權,這點有錯嗎?不是基本法寫明的嗎?
反對派一見到香港管治權來自中央授權便憤憤不平,說香港本身應有的自治權被白皮書剝奪了。不平的人振振有詞,認定道理在他們一邊。
其實香港的政治定位,早在中英開始談判時,已被雙方確定。即香港、九龍、新界是被英帝國用不平等條約所搶佔過去的,中國從不承認這三個條約。本來英方代表還想在中英雙方代表談判之外,再加入香港代表,即成為「中英港」三方代表「平起平坐」進行談判,但為中國所拒,理由是香港原本就是中國主權下的一個地方,如果被英國搶佔後便可成為一個獨立的政體,可以自決政治主權的話,香港代表便大可不受中方英方的左右,自行宣布獨立建國了。英方自知理虧,不再堅持香港代表權的問題,而結束三方代表的「三腳櫈」的爭議,也正說明香港主權的政治定位不成立。後來中國在制訂基本法時,確定了主權在中央,也因為顧及香港在英國管治一個半世紀的歷史背景,怕港人一下子不適應國家的社會主義制度,特別用「一國兩制」的辦法,授權香港特區政府照舊用英國留下來的制度,五十年不變。
由此可見,所謂香港有「自決權」的問題,早就在中英談判開始時,已有了定位,白皮書有關中央授權的說法沒錯。
第三,白皮書說行政、立法、司法都是「治港者」的一部分。這點有錯嗎?
大律師公會首先大表異議,甚至還號召同業穿黑衣示威抗議,指白皮書損害了香港的司法獨立。
白皮書說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都屬政府機器的一部分,並沒錯,即使用西方「三權分立」的政府架構去看,也都沒錯,因為三權分立並非三權互不相關,互不聞問,三權分立的關係定位還有一個原則,就是三權互相制衡,即三權互相制約但也要平衡,不能互相傾軋,要平衡才能三權適得其分去運作。獨立司法權說的是掌司法的法官辦案有自己一套的司法程序,即要怎麼審案,怎麼判案,有一套司法制度,行政或立法兩權不能橫加干預,至於三權的政治立場在國家的意識形態的哲學價值觀下,不可能三權各走極端,你行資本主義制度的價值觀,我行社會主義的價值觀。我反恐,你護恐,國家便大亂了,因此獨立司法權也者,不能連政治也有自己一套,即嚴守政治中立於行政與立法之處,天下眾多國家的司法獨立沒有這麼一回事。
因此,說白皮書奪掉香港獨立司法權是言過其實,香港特區又沒炒掉任何法官,也沒改變司法條例,又沒由中央派法官來管司法,何來破壞獨立司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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