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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昨與「政改三人組」舉行記者會,介紹兩份報告的內容。 曾慶威 攝
CY解釋無明確否定「公提」 重申普選特首須依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梁振英呈交人大常委會的報告及「政改三人組」的首階段諮詢報告於昨日公布,但兩者均未有明確否定反對派鼓吹的「公民提名」。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解釋,報告是將政府過去幾個月收集的意見歸納,並非要選擇社會上的政改建議,但重申特首普選必須根據基本法及人大有關決定落實。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補充,任何可能繞過或削弱提委會擁有專屬提名權的方案,都難以符合基本法。
梁振英昨與「政改三人組」舉行記者會,介紹兩份報告的內容。他在回應自己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中沒有明確指出「公民提名」是否合法時指出,政改諮詢報告是政府過去幾個月收集的意作歸納,並將之巨細無遺表達出來;他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主要是建議2017年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可以在基本法附件一的層面作進一步修改。
不判斷社會對基本法人大決定演繹
梁振英強調,兩份報告的目的並非選擇社會上收集到的建議,也非就社會人士對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演繹作出判斷。
被問到報告提及的「主流意見」、「多數意見」,是否會向人大「特別推薦」,梁振英強調,兩份報告並非向人大推薦任何方案,或對基本法的規定作任何演繹,報告的寫法客觀,「並不是我們提出哪個方案是應該被人大常委會採納的。」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在出席立法會內會特別會議時,回應民建聯議員何俊賢質詢為何不在報告中否定「公民提名」時指出,諮詢報告只能符合首階段公眾諮詢目的,是為特首啟動「政改五步曲」內的「第一步曲」作準備,如實歸納5個月諮詢期內的意見,目前並不適合特別評價、否定或推薦一個建議。不過,她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提醒政改討論須於基本法及人大有關決定作基礎,才有機會落實普選。
林鄭月娥其後在記者會補充,政府在諮詢期內,聽到不少本地、內地的法律專家的意見,指「公民提名」是難以符合到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提名委員會有專屬的提名權的安排。
袁國強:繞過削弱提委會違法
袁國強則在記者會上強調,兩份報告如實歸納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包括「公民提名」,但特區政府的立場,除了要考慮政治和運作層面,也要顧及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任何可能繞過或削弱提委會擁有專屬提名權的方案,都難以符合基本法。被問及大律師公會認為應考慮將「公民提名」的元素融入政改方案,袁國強表示,如何在符合基本法下,令提名委員會有「廣泛代表性」,需要探討。
譚志源:沒肯定否決「公民推薦」
至於「公民推薦」是否可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記者會上指出,政改的基本的原則只得一個,即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中,在提委會的實質提名權不被削弱或繞過這大前提下,政府歡迎有不同的提名程序方式,而「公民推薦」一如其他提名程序的建議,政府沒有肯定或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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