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不平
「政治主教」陳日君再被揭發在近兩年內共收取黎智英600萬元獻金,是「黎智英的名單」中獲賞最多的一人,說明他的表現深得金主肯定,所以要大力論功行賞。其實,陳日君收取政治獻金已是眾所周知的秘密,在2011年的Foxy解密中,已經揭露陳日君在5年之內共收取了黎智英2,000萬元,引起社會嘩然。當時陳日君的辯解是,捐款是協助他執行樞機職務,與政治無關。他並指身為主教時,有很多事情想做,不想用教區的錢,就會動用黎智英的捐款,包括捐助內地地下教會、本地慈善團體、資助神職人員進修、在中秋節時派月餅給囚犯、買聖像捐給學校、和小朋友開聖誕聯歡會等。
當然,派月餅、買聖像、開聖誕聯歡會竟然花費了2000萬元,確實令人「嘖嘖稱奇」,但至少他還有一個說法一個解釋。但陳日君早已解甲歸田多時,不再是香港教區主教,沒有「協助他執行樞機職務」的需要,為甚麼他還要繼續收取黎智英的獻金?每年300萬元的捐款究竟都用在何處?他都有責任向教眾交代、向上帝交代。
但陳日君至今猶如失蹤了一般,對外界質問不理不睬。顯然是因為心中有鬼。黎智英的捐款根本不是用作什麼教區工作,而是他出賣靈魂朝拜財神,為金主效犬馬之勞的酬勞。這兩年來陳日君大力配合金主的「佔中」行動,在教區不斷鼓動教眾抗命犯法,在社會上發表謬論導人向惡,置自身神職人員的操守於不顧,唯金主是從,如此賣力自然得到厚酬。
黎智英花錢買下了堂堂前樞機主教陳日君的靈魂,令他在掌控教區大權之時對黎智英旗下報刊宣淫販賤刻意包庇袒護,犯了「十誡」中第六誡的「勿行邪淫」。同時,他還犯了「十誡」中多條誡律,包括,第二誡「勿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和第八誡「勿妄證」。陳日君當年曾在耶穌聖像下信誓旦旦稱,捐款「無關政治」,但他近年的表現試問有哪一點不是政治?說明他根本是在「發虛誓」。陳日君還犯了第十誡「勿貪他人財物」,為了過優渥的生活不惜「收人錢財替人消災」。陳日君根本沒有資格稱為神職人員,因為他朝拜的從來不是上帝,而是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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